吉祥镇2022年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减少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的损失,确保扑火救灾工作有序进行,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分级负责,保障安全。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委会积极组织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林木损失,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绝对不准造成人员伤亡。
(二)健全体制,预防为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
(三)制定预案,明确职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各村(社区)要制定应急预案,建全防火领导机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责任,制定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保障防火工作有序运行。
(四)掌握信息,快速反应。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快速组织扑救,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编制依据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二)本镇发生和可能发生的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吉祥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是应对全镇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和社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处置工作。
(二)组成人员。吉祥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林业的副镇长和分管武装的武装部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财政工作办、综合执法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吉祥学校、群力学校、吉祥卫生院、群力卫生院、吉祥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担任。
(三)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织指挥全镇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工作;决定启动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四)镇森防办职责。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森防办),办公室设在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主任由镇分管领导兼任。主要职责:负责镇森防办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执行县、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火灾扑救的调度、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五)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镇党政办:负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的记录和宣传横幅的印制。
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镇林业站:负责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负责森林防火人员的扑火技能、救援技术培训;负责火烧迹地的植被恢复;负责组织调集扑火机具,保障扑火工作的需要。根据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进行宣传报道。负责森林防火信息收集、灾情上报。负责火灾后灾情的调查、评估、上报和救灾物资的发放、登记。
镇武装办: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指定地点的森林火灾扑救。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负责对私自焚烧杂草、秸秆等可燃物的督查和监督工作。
吉祥学校、群力学校:负责对镇属内学校开展安全用火知识教育,加强对学生森林防火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发生火灾威助学生安全时,负责学生、教职员工的安全拆离和疏散。
镇财政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资金筹备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吉祥卫生院、群力卫生院:负责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赶赴火灾现场进行救治。
吉祥派出所: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侦察、查处。
四、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各村(社区)的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应主动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五、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森林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各村(社区)必须实行森林火警轮流值班巡逻山制度,对易发、常发、多发地段森林火险、火情落实专人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出现森林火灾征兆或森林火灾时,第一时间报告事发村(社区)书记;10分钟内由村(社区)书记报告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根据火警发展情况20分钟内由组长决定,由镇党政办或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上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镇森防办负责收集、处理、判断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根据对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把握和判断,向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
(三)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综合火险、火情信息,提高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报送速度和扑救指挥的快速反应能力,准确判断森林火险、火情发展态势,制定正确扑救方案,科学组织防火救灾。
六、森林火灾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发生森林火灾,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根据森林火灾发生面积,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启动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处置。根据处置工作需要,应急指挥机构可决定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二)发生跨区域森林火灾时。事发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要及时与相关地方村民委员会、社区或单位联系,沟通信息,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七、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应积极组织动员群众和应急小分队员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控制火势,尽量减轻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镇森防办、镇政府值班室。镇森防办或镇政府值班室要及时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及时将领导处置事件的决策情况送达到事发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和相关部门。
(二)重大级森林火灾发生后。由镇森防办提出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本预案启动后,应当立即成立现场指挥部。
(三)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执行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处置重大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重大森林火灾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判断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县森林防火指挥报告;迅速控制火势,做好人员疏散;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次生、衍生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四)现场指挥部。一般下设综合协调组、扑火组、医疗组。综合协调组由镇武装部长、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林业技术人员、事发地村“两委”、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综合协调、通信联络、兵力部署;扑火组由镇武装部长、镇分管林业领导和事发地村“两委”成员、社区领导组成,随时掌握火情,具体指挥灭火;医疗组由镇分管卫生领导任组长,抽调医务人员组成,职责是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赶赴火场进行现场救治。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火灾原因、危害程度及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否成立火灾原因调查组、现场灾情处置组、救灾物资筹备发放组等工作机构。
(五)现场指挥部主要工作任务。察看火灾现场,听取事发地村(社区)负责人汇报先期处置情况报告,传达上级领导对事件处置的批示、指示,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按处置工作方案发布命令,全面展开各项紧急处置工作。
八、扩大应急
当重大森林火灾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请县森防指挥部决定扩大应急。
九、保障措施
(一)扑火力量
按照专群结合的原则,分两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统一调动、统一指挥。
第一梯队:各村(社区)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实行火灾发生地就近调动原则,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一把手负责。启动村(社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织调动辖区内干部群众进行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中小学生参加扑火);森林火灾发生后,凡毗邻火灾地的村、社区森林防火队伍都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调遣。
第二梯队:镇民兵应急队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根据扑火需要统一指挥调集。
(二)扑火措施
根据森林火灾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灭火措施。
对火灾规模不大,人力可以控制的火灾,一般采取直接扑灭法。即采用铲土、喷水、扑打、灭火器等人工办法等机械予以扑灭。
对处于下风头或地势高处的起火点,可酌情采用近风放火、顺山放火的办法予以灭火。
火源处于低处或地势平坦处,而且靠近水源,可采用喷水的方法予以灭火。
对火灾规模巨大,人力难以扑灭的森林火灾,一般采取开设防火隔离带的办法灭火。防火隔离带根据树木高低、杂草多少、风力大小决定,一般宽度应在10—50米。
(三)通信联络
要确保扑火现场 、现场指挥部与县森防指挥部的通信畅通。赴现场指挥部的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赶赴火场,随时保持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毗邻村、社区、乡镇、火场内部、各扑火队员的相互联系。
(四)紧急避难场所
发生威胁村庄、城镇居民区、学校、医院或重要设施、仓库的森林火灾,村民、居民紧急避难场所由所在村(社区)负责安排落实;重要设施内人员和物资的紧急避难场所由设施和仓库管理单位负责落实。
十、新闻报道
发生森林火灾后,由镇党政办根据镇人民政府的安排,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报道。
十一、应急结束
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情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无暗火”后,现场指挥长是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长时可直接宣布结束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若不是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时需报告组长同意后,由现场指挥长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按照森林火灾造成的后果,事发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应积极协助镇、县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对因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而伤亡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褒奖和抚恤。对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和救助。
(二)火案查处
发生森林火灾后,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应迅速组织镇林业站、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吉祥派出所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及时做出处理。
森林火灾处置结束后,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调查报告,上报镇党委、政府,并将处理情况按程序上报县主管部门。
十三、宣传、培训和演习
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宣传、人员培训和演练工作。每年开展《蓬溪县吉祥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即:春节、清明、“七月半”三节到来前夕进行),至少进行一次演习、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