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因素吞噬岛上大树资源崇明为大树保护撑一把
大陈路上两棵榉树青翠挺拔,树龄近50岁,但恰好“长”在道路拓宽工程所涉的路口。是搬迁树木还是施工绕道?崇明县有关单位原想付给业主每棵树600元,让其自行处理掉。但最终施工方推迟工程进度,重新设计了图纸,为大树“让道”。看似一桩亏本交易,但崇明意在长远。县里将出台规范性文件,从大树管养、资产管理、林业资源、规划控制、施工保护和巡查监管等多方面对大树资源进行保护与管理。
今年,38位崇明县人大代表联名提交1号议案,为“大树”讨说法。“地区开发建设、市场交易和生长环境破坏这三大因素正吞噬着本县大树资源。”议案领衔人、县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主任郭志超说,在生态岛建设进程中,许多规划中的道路、开发地块的建设,难免会碰到大树。部分大树生长环境遭到破坏,长势不佳。更令人担忧的是,随着长江隧桥及崇启大桥的建成通车,外地苗商纷至沓来,大树及部分未登记的古树被贩卖,甚至盗挖。
“保护大树从长远来看,这笔账很划算。”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卫杰说,卖掉一棵树很容易,可再要补种一棵,却需若干年的栽培呵护。树龄较长的大树都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郭志超说,“各乡镇村落、居住区和单位,还散落着许多尚未登记在册的大树资源,这些树龄在80年以下的大树因尚未列入保护范畴,往往成为被贩卖和破坏的对象。”
在议案的审议和办理过程中,崇明开展起大树保护行动,延伸古树保护范围,将40年以上,或树种稀少,或树干树冠粗壮、树形奇特,或具有历史价值,本土人文价值和特殊纪念意义的大树也列为保护范围。
据县绿化市容局普查,除已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和后续保护资源外,崇明尚有大树1689株,包括40年至50年间的703株,50年至80年间的742株,80年至100年间的160株,100年以上的84株。绿化专业部门已开始对这些树木建档,将大树保护的日常巡查、监控纳入县大联动工作范畴。
崇明岛的开发建设机遇难得,开发利益与大树保护之间该如何取舍?县政府确立“不挖、不动、原地生长”原则,根据大树普查登记情况,在项目规划审批阶段充分兼顾开发利益与保护需求,指导项目建设主体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