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十八届四次会议关于太东小区更换辖区内电线的建议(第113号)答复
代表姓名:耿金才
建议内容:
太东小区是一个板块型小区,楼龄大多30余年,电线老化严重,有的时候会出现电线脱落的现象,居民家中经常有家用电器带电作业情况发生,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也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建议:相关部门重视此事,将此事纳入小区电力改造,更换楼内外电线。
承办单位: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经办人:侯建民
联系电话:86056278
办复情况:
耿金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太东小区更换辖区内电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非常及时。
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2018年由市城乡建设局总体协调,市房产局配合,市供电公司和各区政府对全市电力弃管小区进行了全面摸底,最终全市摸排出365个电力弃管小区计划用3年时间改造完成。从市房产局写给市领导的报告来看,2019年100个电力弃管小区改造工作圆满完成任务,在点位的确定上:“由政府相关部门、区供电公司共同负责,区供电公司负责认定小区电力弃管、供电安全隐患及改造内容”。市供电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负责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在《电力弃管小区改造点位确定工作方案》中关于电力弃管有着这样的定义:“依据《沈阳市既有住宅小区电力公共配套设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9]8号)和《沈阳市2019-2021年电力弃管小区电力公共配套设施改造工作方案》(沈房发【2019】38号)规定,电力弃管小区主要是各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和社会商品住宅的电力设施维护由开发、建设单位或委托物业公司负责,近年来,因企业经营困难无人维护而放弃电力管理,不在供电公司养护范围内。”
我局做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会在此项工作中积极做好配合。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2021年 6 月 7 日
撰稿人:张宏
审核人:张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