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个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被认定为河南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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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5日发表
近日,按照《河南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豫林发〔2014〕48号),经县、市林业主管部门推荐、省厅审核,河南省林业厅认定了全省63家合作社为“河南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我市鹤山区中杨邑龙山农民种植加工专业合作社和淇县灵丰专业合作社2家成为河南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这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鹤壁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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