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目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清网行动”,全力缉捕历年在逃犯罪嫌疑人。为实施“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4部门联合发文,规定在2011年12月15日前主动投案自首,可以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理,对逾期不主动投案自首的人员将从重处理。在此,公安机关再次敦促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公安机关也呼吁广大群众积极提供以下犯罪嫌疑人的线索。对所提供的资料,公安机关绝对保密。根据举报资料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机关将对举报者奖励5000元。详情请关注12月11日珠江商报。
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联系人:陈警官、张警官
联系电话:0757-110或0757-22637994
附:历年在逃犯罪嫌疑人名单
***:未抓获逃犯-分户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