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从镇政府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乐从镇政府招标采购暂行办法》的规定,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乐从镇政府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C05001)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手提电脑24台、手提电脑包24个(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的投标人基本条件
1、广东省范围内具备经营计算机设备两年以上(含两年)经验、注册资金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万元人民币)的高新技术产业公司。
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经销商,否则须持有正式专项代理授权。
3、投标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供货时保证提供由所投标设备的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所供货物为原装正货的证明函。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出详细的售后服务和培训计划,提供培训服务的技术人员必须是通过产品制造商认证的工程师,用户有权要求更换不合适的培训服务人员。
三、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四、购买标书时间:2005年3月3日--7日。
五、投标时间:2005年3月18日上午9:30-10:00。
六、投标截止时间:2005年3月18日上午10:00。
七、开标时间:2005年3月18日上午10:00。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乐从镇政府三楼3号会议室。
九、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以及授权委托书前来报名。
十、出售标书地点及联系人:
1、地点: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行政大楼4楼镇政府办公室。
2、联系电话:0757-28331140
3、联系人:岑生、柯生。
十一、评标、询标时间:2005年3月18日-23日。
十二、公布中标单位时间:2005年3月24日。
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报名参加!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人民政府 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五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