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江镇2017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的澄清公告
一、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于2017年03月20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顺德人民政府网、顺德龙江镇政府政务网发布的龙江镇2017年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项目编号:440606-201703-20078013-0001)公开招标公告,因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招标文件中的评审方法及标准中,29.1综合评议指标表序号5(第34页),同类项目业绩,对投标人提供的“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独立承担或已完成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项目业绩”,要求必须提供:
①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体现项目名称、项目金额、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和双方签章);
②由第三方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③用户方盖章的接受成果报告回执的复印件。
不能同时提供注解中①②③项材料证明的,不予计分。
问题1:若项目业绩中合同并无合同金额体现的问题?
回复:若所提供的合同关键页中不能体现合同金额,除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对应合同用户方盖章的用户证明或结算证明,证明函中须能反映出合同金额。
问题2:若项目业绩中无接受成果报告回执的问题?
回复:提供用户方盖章的接受成果报告回执或用户评价或用户成果确认函复印件均可。
二、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澄清通知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澄清。原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11日14时30分。
五、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
联系人:蔡*** 联系电话:0757-29839912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0757-8393900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罗***、关*** 联系电话:0757-83939027、83078217
特此公告。
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龙江分局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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