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教育局龙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我区中小学校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情况和幼儿园教育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教育办、各学校和幼儿园:
根据《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办学行为,龙岗区教育局、龙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组织责任督学对我区中小学校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安全教育情况和幼儿园教育教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内容
1.学校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情况。
2.学校安全教育情况。
3.幼儿园教育教学情况。
二、督导检查时间安排
5月26日前完成本次督导检查工作。
三、督导检查方式
具体督导检查方式包括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访谈师生代表、电访家长等。
四、督导检查工作要求
1.全面自查。各学校(幼儿园)按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具体内容见***1和***2)。
2.高度重视。各责任督学工作站、责任区要认真组织本次督导检查工作,各学校和幼儿园要按照督导检查的要求认真自查、做好迎检的准备。
3.积极支持。各相关科室、各教育办等部门应全力支持本单位的责任督学参与督导检查工作。被督导学校、幼儿园要主动配合,为责任督学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及时反馈。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应把督查结果当面向学校、幼儿园反馈,填写好督导检查反馈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学校(幼儿园)公章,一份给被督导检查单位、一份交至责任督学工作站、一份自己留底,并登陆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平台(longgang.qgjydd.cn)录入相关工作信息;各责任督学工作站于6月2日前汇总好本街道的督查情况,形成督导报告,报送至区责任督学管理办公室(龙岗区教育综合大楼314室)。
5.落实整改。各学校、幼儿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高度重视,制订整改方案,认真整改。
***1:龙岗区中小学学校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及安全教育情况.docx
***2:龙岗区幼儿园教育教学专项督导检查反馈表.doc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5月2日
(联系人:陈育华,联系电话:89556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