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公示表(自动保洁船维修)
工程 建设 项目 主要 情况 | 项目名称 | 自动保洁船维修 |
项目实施单位 | 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 |
项目经办人 | 利耀洪 | |
拟实施时间 | 10天 | |
资金来源 | 财政拨款 | |
预算总额 | 4.8万元 | |
项目拟实施形式和理由、工程资质要求、概况 | 项目概况: 两只保洁船只已运行整整3年时间,在实施河道垃圾打捞过程中,发现船只经常发生故障,现发动机不能启动运转。经初步检查,一些主要部件已无法正常运行,发动机需大修,垃圾收集斗变形严重,需进行更换和维修。 工作要求:1、修理完工后,需经双方现场试验、试航验收。保洁船维修部件的保修期为一个月。2、在保修期内,如属乙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乙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合同期:10天。 合同金额:4.6029万元(预算资金下浮5%)。 报名条件: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经营范围:持有效审批证件从事机动车维修;2.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报名时间:2016年8月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佛山高明大道东380号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三楼水利管理科。 报名需要交的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或不能提供原件核对的,当作自动放弃。 发包方式:2015年8月8日下午3点在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三楼会议室以明标抽签方式确定。 |
公示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88212018 2016年8月1日
投诉电话:882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