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固废安全防线高明区举办新固废法宣贯暨环境安全管理业务培训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固废法》)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新《固废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以及提高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企业环境安全管理意识,2020年7月2日-7月3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联合各镇街举办新《固废法》宣贯暨环境安全管理业务培训会,在各镇街设会场,全区500余家企业代表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由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明分局固废管理股主持,并邀请专家进行授课,会议主要分为3个议程:
1.新《固废法》主要内容与主要变化解读、新固废法对企业固废管理提出的最新要求及法律责任、企业如何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等内容。
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及环境安全管理要求解读。
3.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案例解读。
会前,工作人员还向各参会企业派发了《关于要求加强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新《固废法》宣传小册子,会上,固废管理股相关负责人强调:全面修订《固废法》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重大任务,新《固废法》对企业增加了很多实质性责任和义务,加大了对固废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多项违法行为的罚款提升至100万元甚至500万元,增加了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以及按日连续处罚的规定,充分体现了用最严格最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思路。企业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坚决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新《固废法》的要求加强固废危废的规范化管理,不可触碰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