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谷花园AB区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19〕454号
关于金谷㙟花园A、B区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局对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更楼)更合大道南侧大幕村委会金谷朗片区内的建设项目金谷㙟花园A、B区总平面规划修改方案进行批前公示,欢迎公众对规划方案提出宝贵意见,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单位:佛山市鸿亿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金谷㙟花园A、B区
三、修改情况: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原审批通过的总平面方案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02-1地块调整配电房(A区-124及A区-126)面积;
2.02-2地块取消K型住宅,新增U1、U2、U3住宅,其余调整为M1.N1.P1.R1型住宅;
3.02-3地块调整配电房(A区-38)面积;
4.02-4地块户型调整为M1.P1.R1类型住宅,新增配电房(A区-128);
5.02-5地块户型调整为P1.S.T类型住宅;
6.08地块商业面积减少,转化为02-1~02-5地块的住宅面积;
7.02-6地块取消K型住宅,新增U2、U3、U4住宅,其余调整为M1.N1.P1.R1型住宅;
8.按现地块建筑重新调整绿地面积,及调整了AB区的车位数量;
9.由于上述调整,总建筑面积由247273.72平方米调整为2483***.82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由231680.7平方米调整为232796.7平方米,基底面积由61336.43平方米调整为61749.85 平方米,建筑密度由31.62%调整为31.84%,绿地率由35.08%调整为35.06%,地面停车位由837个调整为840个,室内停车位由560个调整为5***个。
四、方案情况:
用地面积193997.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83***.82平方米,基底面积46228.09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32796.7平方米, 容积率1.2,建筑密度31.84%,绿地率35.06%。调整后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时间:2019年8月28日—2019年9月6日
六、公示地址:项目建设现场
七、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八、建言渠道反馈方式: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箱: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620885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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