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放服务权限简化业务流程部分危险化学品备案一日搞掂
市安监局着力推进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流程改革见成效
从今年12月15日起,随着安监部门审批业务办理新系统的启动,前往市安监局办理第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的企业会惊喜发现,备案审批手续当日就可以办理完毕,全市2000余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可以畅享高效便利。
这是市安监局进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流程改革后,“便民利民”举措之一。通过此次改革,市安监局通过简化内外部纵向流程、充分向下级授权,将全部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在2008年改革整体压缩20%以上的基础上,再次压缩15%。此外,推出网上审批电子监察、数项审批一次“搞掂”等多项便民措施。
集中办理省却市民“往返跑”
安全生产涉及千家万户。据统计,我市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共2142家,其中生产312家,经营1556家,运输74家,剧毒品使用193家;危化品经营单位中,剧毒品经营5家,甲种经营418家(加油站396家、批发22家),乙种经营1140家,还有重大危险源870余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1家,高危行业生产、经营企业数量分别排全省前3名。作为全市2000余家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管理部门之一,市安监局责任重大。
根据《佛山市安监局行政审批改革规定》,市安监局牵头集中对全市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让需要办理业务的企业、市民更清晰,知道相应的业务要去哪里办理,省却跑了很多地方才知道怎么办的程序”,市安监局副局长彭联生说。
按照审批制度改革“监审分离”的原则,安监部门推动审批业务向一个机构集中办理。目前,市、区安监局已集中到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实现窗口式的统一受理和发证。
审批时限压缩最快当场搞定
明确审批事项、办理场所后,安监部门充分简化审批流程,向各区充分授权,全面压缩审批时限。
市安监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审批改革高效、优质服务办事群众的原则,改革重点放在压缩内部纵向审批环节和办理时限上。在精简内部审批环节上,充分向中层授权,分管局长向科(股)长授权,科(股)长向科员授权,增加科(股)长审批为终审环节的事项,减少内部程序上的流转。“以往部分审批事项,要逐级上报审批,增加了时限”,这位工作人员介绍说。改革后,部分事项区局可行使审查权,市局则对部分审批项目实施随机抽查。
同时,随着12月15日安监部门审批系统的使用,全部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在2008年改革整体压缩20%以上的基础上,再次压缩15%。“最长的审批时限不超过17个工作日,最短是当场办理”,彭联生副局长介绍说,当然这不是放松审批,而是整合市区两级资源,将审批重点放在前置审批上,“企业向市区递交审批材料前,由区派专家前往企业初审,符合条件的提交资料受理。不符合的先自行整改,再受理。这样就减少了企业等待的时间,也避免企业提交资料后等待良久,才发现不合格,浪费时间和精力。”
市安监局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危险化学品企业审批换证一般是3年一个周期,今年正是审批换发证高峰期,随着新系统、新制度的使用,企业会大大减少审批时限,享受便利。
重复审批项目有望“一次过”
时限降低,全市各级安监部门还将受到“网络”这只无形监督眼。安监部门将审批过程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提高审批效率。比方说,有一个重点项目需要从区到市逐级审批。区里办事科员会将纸质资料上交,同时再将受理情况输入系统,系统开始计时。科长要在规定时限内审查,或批准,或继续上交。上交时不仅要有纸质资料,也要进入网络接受监察,这样,各级审批人员都在网络的督促下,要在时限内完成审批,避免了“拖”这一现象。
安监部门还实行审批简易程序,对于多项审批申请,一次审查,减少企业负担。对某些危险化学品企业审查时,部分审查性质和内容接近的审批项目,以往按规定要进行多次审查。现在审查人员在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会同时进行,“也是充分考虑方便企业。”市安监局负责人如此评价。(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