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全面启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佛山是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试点城市。2月19日,佛山市召开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天明出席会议并作***,市人事局局长、市编办主任梁汝森作工作部署。
佛山市现有事业单位1446个,在职人员67266名,主要分布在教育、卫生、文化、农林牧水等领域。作为政府提供公益性服务的载体和平台,事业单位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服务型政府及和谐社会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职能错位、事企不分、缺乏约束等问题。
经过深入调查和征求意见,佛山市于本月出台了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佛山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实施意见》,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原则、内容、政策衔接和组织实施予以进一步明确。《实施意见》根据省有关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特征、经费来源及发展方向,将事业单位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三个类型。其中,对行政类事业单位将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要求,对其职能进行全面清理,今后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再批准设立行政类事业单位;对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以逐步转为企业为改革方向,进行企业注册,并注销事业法人,核销事业编制,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而公益类事业单位,则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划分为三个类别,实施相应的改革措施和管理,优化公共事业资源配置。
“在改革过程中,行政主管部门将逐步转变对事业单位的管理方式。”市人事局负责人介绍,分类改革后,主管部门将下放事业单位具体管理权限,事业单位在业务运行和用人、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有望进一步扩大。而主管部门则主要通过制定行为规则、确定绩效目标和服务标准等方式对事业单位进行宏观管理。条件具备的事业单位还可探索建立理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
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天明表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大,是一项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系统工程,各区和市直部门、各单位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他同时强调,改革期间要严肃纪律,强化监督,严禁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职、调动等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