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佛山生态文明建设再结硕果。16日,在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上,高明区获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佛山作为一座典型的制造业城市,正在探索“工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之路。高明是佛山西部重要的生态屏障,全区正奋力建设“珠西先进制造新高地,岭南田园城市新样本”,其核心正是佛山这座工业重镇生态文明建设的高明之路。
“生态资源是高明最宝贵的资源,生态优势是高明最具竞争力的优势,生态文明建设应当是高明最花力气的建设。”高明区委书记徐东涛说。
高明拥有珠三角核心区少有的大地园林化景观,林地保有量、市域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均处于全市最高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明区聚焦水、气、土重点领域,坚持全方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构建现代化的绿色经济体系。连续五年,高明环境空气质量稳居全市首位。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近年持续保持100%,区内国控、省控断面水质均稳定达标,劣V类水体基本消除。
2016年起,高明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轴,以绿色发展为主旋律,在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高明出台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等一系列指导文件,统筹安排生态文明建设六大工程以及落实53项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招商引资审核重点,先后否决了100多个环境不友好的产业项目;盘活低效产业用地,亩均税收提高到约33万元;着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成为“广东省战略性基地(佛山·轻型纯电动车)”及“广东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综合示范区”,全国首条氢能源有轨电车即将正式上线。同时,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创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农业+生态”“农业+旅游”等新业态正蓬勃发展。
绿水青山的坚守,增强了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今年,高明区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调查,从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政府工作满意度、生态环境状况满意度、环境污染整治成效满意度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府工作满意度4个维度开展调查,调查满意度结果为92.5%,远高于创建指标要求的80%。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获得国家示范区称号只是起点,高明将进一步深化巩固示范区创建成果。高明区区长梁耀斌表示,要继续发挥生态优势,大胆开拓创新,努力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高明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