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接受申报
昨日(20日)记者从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服务业类)申报工作已启动,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按要求申报。
据悉,禅城区对新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企业奖励10万元;通过广东省名牌产品复评的,给予奖励5万元。
根据相关要求,在申报条件方面,列入各种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的产品而未获证的,近三年被市级以上(含市级)质量监督检查判为不合格的,环保安全检查判为不合格的,发生过质量、安全、环保等重大事故的,不得申报2018年省名牌产品(工业类)。
列入各种许可证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的服务产品而未获证的,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连续三年出现严重亏损的,严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不得申报2018年省名牌产品(服务业类)。
此外,申报企业应提交环保自我声明: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并接受社会监督。
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可按照《禅城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广东省名牌产品(工业、服务业类)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并及时登录“2018年省名牌产品申报系统”注册企业信息;经广东卓越质量品牌研究院审核通过后,于9月14日前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报资料。
申报的企业需在9月14日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提交到禅城区市场监督局质量管理科,同时提交电子版至电子邮箱:zj82061625@163.com(文件以企业名称、申报产品命名)。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申报材料更换。(转载:珠江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