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组到我市检查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建立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推动政府采购全面健康发展,省财政厅、省监察厅专项检查组于11月8日到我市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组由省财政厅纪检组长赵军任组长、省政府采购管理办主任肖红梅任副组长及组员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杨汉军处长、省政府采购管理办罗德富科长组成。
省专项检查组听取了我市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汇报。根据省财政厅、省监察厅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我市市直各单位以及各区开展了以2003年-2006年6月的政府采购情况专项检查,从这次专项检查情况来看,自我市实施政府采购法以来,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在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制定和完善各项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有力地推进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市从2003年1月至2006年6月,政府采购预算56.33亿元,实际采购金额49.66亿元,节约资金6.67亿元,节约率达11.84%。其中市级政府采购预算19.2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6.96亿元,节约资金2.3亿元,节约率达11.96%。
省专项检查组还抽查了有关制度建设、项目档案资料,到市政府采购中心检查执行政府采购法的情况,分别召开了供应商座谈会、中介代理机构座谈会、采购人座谈会,以及到市公安局实地检查了部门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情况,并对顺德区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认为,我市对政府采购的改革工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做好政府采购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并取得各界共识,相关职能部门能协调工作,共同开创政府采购工作新局面。我市政府采购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取得了成效,为进一步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最后,赵军纪检组长希望佛山能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镇(街 )政府采购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使政府采购工作更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