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项目直管公房承租户安置补偿方案出台
《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项目直管公房承租户安置补偿方案》出台 发布时间:2007-12-04 【字体:大、中、小】 昨日,行人从祖庙大街一公管房产旁经过。待拆迁的祖庙-东华里片区共有公房租户1800余家。 昨日(12月3日),《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项目直管公房承租户安置补偿方案》出台。祖庙东华里片区中1800多户承租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补偿安置方式。同时,政府承诺,保证每一位租房者都得到妥善安置。 昨日下午,在位于佛山市第三十三小学原址的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工程动迁指挥部,入户动迁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更细化地了解该补偿安置方案。 在祖庙东华里片区中,直管公房承租人占被拆迁户的五分之一左右,居住人群包括退休干部、下岗职工、单亲家庭等,绝大多数家庭经济相当困难,同时,他们的住房面积也比较小。 根据该补偿安置方案,安置对象为符合继续租赁条件的房管部门管理的房屋承租人。并根据租赁合同的期限等不同,分为普通承租人(租赁合同期限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和临时承租人(租赁合同期限为二年以下的承租人)。方案根据承租户等实际情况,为他们制订了针对性极强的安置方案,供承租人选择。 该补偿安置方案显示,如果承租户选择在新建安置小区安家,那么只能选择丝绸大街北侧地块安置小区。同时,在承租人搬迁过程中,所在禅城的搬家(迁)等产生的费用,补偿(助)标准均按照《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从今日开始,动迁工作人员将***为承租户讲解该补偿安置方案,了解承租人的补偿安置意向,为承租户签订拆迁合同做好前期准备。 新建小区只能选择 丝绸大街北侧地块 [方案解读一] 普通承租人安置方法 关键词:住宅 安置方法1 房管部门提供安置房直接安置 普通承租人按“面积近似”的原则,直接搬迁到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居住,实行一次性安置,不临迁过渡,不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与房管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且按新承租的房管部门管理的房屋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安置方法2 房管部门提供周转房临时安置 普通承租人按“面积近似”的原则,先搬迁到房管部门提供的周转房临时居住。临迁过渡期限最长不超过4年。在临迁过渡期间,不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且仍按原承租的房管部门管理的房屋标准缴纳租金。入住安置新房时,与房管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新承租的房管部门管理的房屋标准缴纳租金。 安置方法3 拆迁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普通承租人自行解决临时周转房。拆迁人按每月18元/平方米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给普通承租人。房管部门将按照拆迁区域开发建设时序,分期分批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交还房屋,从交还房屋之日起开始计算安置补助费。临迁过渡期限最长不超过4年。在临迁过渡期间,承租人仍需缴纳原承租房管部门管理的房屋的租金。入住安置新房时,与房管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按新承租的房屋标准缴纳租金。 临时承租人安置方法 安置方法4 一次性安置 临时承租人直接搬迁到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居住,实行一次性安置,不临迁过渡,不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与房管部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且按新承租的房管部门管理的房屋标准缴纳租金。 关键词:非住宅(商铺、办公用房、工业用房、仓库等) 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因城市建设征拆的需要,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迁出。据此,房管部门将提前2个月通知承租人终止租赁关系,收回房屋,不作安置。接到房管部门的通知后,承租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迁出并交还房屋。 [方案解读二] 房源及其分配方法 关键词: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 从11月16日开始计算,在3个月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按签订合同的时间顺序以及“面积近似”的原则,由【安置方法1】【安置方法2】的普通承租人和【安置方法4】的临时承租人分别从对应的房源中选择安置房及周转房。上述承租人在3个月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均由房管部门指定安排安置房及周转房。 关键词:新建的安置房 在新建的安置小区中,承租户只能在丝绸大街北侧地块安置小区选择安置房。从11月16日开始计算,在3个月内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按“面积近似”原则,由【安置方法2】和【安置方法3】的普通承租人抽签选择安置房屋。在3个月后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的,由房管部门指定安置房。 [方案解读三] 与单位、个人共有产权房屋的补偿安置 拆迁人对房管部门和单位、个人拥有的房屋产权分别进行补偿安置 关键词:货币补偿 产权共有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具体办法按《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有关货币补偿规定执行。对承租人,如果产权共有人是承租人的,房管部门不再安置;如果产权共有人不是承租人的,房管部门按照本方案第三条规定安置承租人。 关键词:产权调换 产权共有人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安置地点为丝绸大街北侧地块新建的房屋,但补偿后的房屋保持共有产权状况不变,承租人仍安排在产权调换的房屋。 [方案解读四] 补偿(助)费用 承租人在搬家(迁)过程中的补偿(助)费用标准,基本上参照《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关键词:承租人的搬家(迁)补助费 住宅类搬迁,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在拆迁期限内搬迁的,以户为计算单位发放一次性搬家补助费600至800元。在拆迁期限外搬迁或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的,不发搬家(迁)补助费。 关键词:承租人的附属设备补偿费 拆迁房屋内的附属设备迁移费用按现行收费标准据实支付。具体标准如下: 电话:100元/部 网络:100元/条 有线电视:100元/路 管道煤气(燃气):1000元/户 空调迁移费:200元/台 [政府声音] 保证承租人得到妥善安置 禅城区建设局副局长刘志诚:直管公房承租户大多数都是经济困难的家庭,而且有不少老人和残疾人,所以我们在制订该补偿安置方案时,充分考虑到了他们的具体情况,并且让补偿方案尽可能细化。该方案制订之后,还经过了调整,最大限度保护承租人的利益。同时,为了能够给承租户提供最专业的服务,禅城区房管局还专门抽出了22名工作人员参与到动迁队伍中。同时,方案出台后,动迁人员还经过专门培训,熟悉方案,这样在入户时能够多方面满足承租人需要。在祖庙东华里片区中,有1800多户承租人,我们将保证每一位承租户得到妥善安置。 [承租户诉求] 相信政府可以安置好自己 人物:潘女士 住址:新路坊19号 潘女士是一名下岗工人,从1998年就开始住在新路坊19号。目前,一家三口仍然挤在10多平方米的房子中,每个月大约是18元的租金。在动迁人员入户后,她说自己应该很快会签合同,因为自己住在公房时,房管局工作人员经常来检查房子是否漏水以及消防情况,门窗坏了只要一个电话他们会马上来修,提供的服务都是很好的,所以相信这次他们也会把自己安排得很好。 人物:陈女士 住址:沙堆巷 陈女士一家,从1958年开始,就居住在沙堆巷的直管公房中,虽然只有20多平方米,但是一家人还是很开心,因为毕竟有个安定的落脚之地。但是根据现在的方案,选择太少,只能选择丝绸大街北侧地块的安置小区,这样又感觉太远了,生活不方便。 [名词解释] 直管公房 直管公房是指产权人为佛山市房产管理局,并由禅城区房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以下简称房管部门管理的房屋)。主要有公房(即直管房)、经租房、代管房、托管房等房屋。 承租人:是指与市或区房产管理部门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等协议的个人或单位。 产权共有人:是指在房管部门管理的房屋的产权登记中,与房管部门共同拥有产权的单位或个人。 来源:佛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