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和乡泗水中港河段及内溪河清淤清障工程项目
泗和乡泗水中港河段及内溪河清淤清障工程项目位于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泗和村,项目法人代表周名平,拟投资49.5万元,整治范围为胪岗镇泗和乡泗水中港河段及内溪河,河道清淤长度550米,平均宽度16米,清除淤泥平均深度1.1米,清淤土方量10890立方米。
审批已通过。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汕头市环境保护局或汕头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居委综合大楼5楼
邮 编:515144
联系电话:0754-87921632
汕头市潮南区环境保护局
24关于对《泗和乡泗水中港河段及内溪河清淤清障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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