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汕金府报〔2018〕10号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2017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7年,金平区深入学习贯彻******系列***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服务、廉洁政府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筹规划依法行政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汕头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汕头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按照《金平区贯彻。印发《汕头市金平区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加强对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和指导,明确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任务、要求以及对任务的分解细化,明晰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扎实、有序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合优化部门审批职责,实施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优化服务管理体制。继续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破除中介服务垄断,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常态化梳理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积极衔接落实广东省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及时调整明晰部门权责清单,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编制形成《2017年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目录》和《2017年汕头市金平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并通过金平政务网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清单及时准确更新,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加强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金平分厅建设。稳步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实现区、街道、社区事项“一网通办”,为企业、群众提供详细的办事指南和简便的办事体验。规范本级进驻事项,金平区网上办事分厅新系统进驻事项共358项。网上全流程办理率达到了省、市下达的考核目标任务。
(四)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深化“先照后证”、“一照多址”等便利措施,全面实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积极探索推进“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市率先实施“七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通过商事主体登记信息的推送共享,缩短企业开办时间,提高办理效率。实施简易注销登记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简化程序,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实现申请人足不出门即可办理营业执照,大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完善机关规范性文件工作机制。修订并印发《汕头市金平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把文件的起草关、审查关和民意关,着力提高文件制定质量。2017年,金平区制定了《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行政决策法律审查规定》、《汕头市金平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汕头市金平区拥军优属规定》等共3个规范性文件。
(二)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特别是对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印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对金平区人民政府成立以来至2016年12月31日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清理结果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向市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推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做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度,实行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积极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全年共送市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按照《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的程序和职责权限,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对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要人事安排及大额度开支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讨论、集中表决,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印发《关于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指导意见》,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配套措施。
(二)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执行《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修订完善《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行政决策法律审查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作出之前,由法制部门对其进行法律审查,严把合法性关口。
(三)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开展。认真研究政府法律顾问室工作方式和工作规范,做好聘请政府法律顾问人员的工作安排,完善法律顾问业务交办制度,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效能。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订、行政合同、信访维稳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方面应有的作用。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健全政府行政执法管理体制,稳步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将区政府授权盐业主管机构承担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移交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作为食盐安全监管机构;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为区政府盐业主管机构,主管全区盐业工作。通过理顺体制、落实和强化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区食盐监管体系。并批准金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3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及时配备相应的人员编制以满足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贯彻落实《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完善登记立案、监督检查、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执法程序,加强执法台账、执法文书管理。加强《金平区行政执法记录制度指引》贯彻实施工作,着力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执法工作有据可查。印发《汕头市金平区2017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进行评查规范,着力提高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水平。
(三)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工作。严格执行《汕头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管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素质。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对已调离原行政执法岗位而执法证件尚未注销、退休和发生其他不符合原行政执法资格持有条件的人员,收回其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法律意识。
(五)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指南、工作时限等,方便群众办事。推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定期公开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促进行政执法权力阳光运行。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严格执法责任。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区委《法治金平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区政府每年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每年向区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二)强化政府履职能力监督。大力整治机关效能和机关作风,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监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创文强管督查有关工作方案及问责办法,有效推进创文强管工作的落实。
常态化实施区直部门负责人向人大常委会述职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协商作用。积极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共承办人大议案3件、建议20件和政协提案34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三)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强化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按照规范程序、审批条件、承诺期限、裁量标准等实施行政许可。明确规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区政府报告上一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列入分工对外公布。全面贯彻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7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已处理办结。加强对政府网站的日常监管和年终考评,全面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水平。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优化政府网站结构布局。完成网站无障碍平台建设。抓好政务舆情研判处置,扩大公众参与,提升回应效果。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对关于贯彻实施
(二)贯彻落实《广东省信访条例》。坚持依法信访,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依法、规范、及时、就地处理信访问题。高度重视12345服务热线工作,把12345服务热线工作作为提高行政效能、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切实加强区热线平台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查督办,推进热线工单办理工作,实现“零库存”和“紧急工单即时办理”的工作目标。
(三)以平安金平为目标,着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中心+网络化+信息化”建设。规范管理,提升效能,及时掌控辖区稳定动态,及时化解基层矛盾,确保辖区大局稳定,各项事业健康有序推进,社会治理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
九、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继续完善学法制度。坚持把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印发《2017年度金平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组织领导干部专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思维、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法律培训工作。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对区政府班子成员、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区直各部门和市驻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广东省信访条例》专题培训;区直部门也积极开展《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将政府运作、公共管理、政务公开、民法总则等纳入金平区公务员全员培训内容,并计入公务员年度考核表,进一步强化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落实普法规划,常年组织干部学法,区各部门、各街道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各类干部法律知识培训活动。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评,结合实际改进依法行政考评方法,加大考评公开力度,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每年制定区依法行政考评方案,对全区17个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17个政府部门进行实地考评。通过考评促使各街道、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行政职责,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创新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大推动各单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工作力度,将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履行生效裁判情况纳入依法行政年度考评范围。
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若干新的具体要求。接下来,金平区政府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新时代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的提升。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