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实行代理记账行政许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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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10日发表
根据《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新区于2020年11月15日实行代理记账行政许可审批,本区域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应通过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办理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现对《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的告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业务咨询电话:0755-28333793。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的告知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20年11月16日
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行政审批的告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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