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按照《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组织各区财政部门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深财监〔2016〕17号)要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规范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检查重点
2016年度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重点为节能环保企业、科研机构或创新型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
三、检查内容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主要关注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收支两条线等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使用假***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四、检查名单
(一)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深圳市福瑞祥电子有限公司
(三)联积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四)光明新区实验学校
公示期自2016年10月19日至2016年10月25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公众监督。如对上述公式事项有意见,请及时向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财政管理科反映。
联系人:李烨云
联系电话:88212025
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