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修订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汕住建公告〔2019〕52号)
2014年8月1日实施的《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廉租住房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汕府〔2014〕71号)将于2019年7月31日到期。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汕府[2018]6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修订意见稿)》。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单位和人士积极提出意见建议。若认为文件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存在设置排除、限制竞争情形的,请填写《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表》后与有关意见建议一并于6月13日前迳送我局住房保障科(邮编:515041;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406室;邮箱:865618827@qq.com)。
特此公告。
***:***1:汕头市“三旧”改造中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修订意见稿)(19.5.8)
***2: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平竞争审查征求意见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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