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东豪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龙湖区36街区商品房项目阳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项批前征询意见公示
汕规公示〔2013〕7号
近日,市东豪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位于龙湖区36街区商品房项目阳台增加分隔墙体调整变更规划许。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第1幢东侧南面、西侧北面各4个阳台增加分隔墙体,设置套型独立阳台。
二、第2幢南面2个阳台增加分隔墙体,设置套型独立阳台。
三、本次调整变更不增加建筑面积。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申请事项进行公示。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项目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书面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有关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科(黄山路32号投资大厦4楼)查询,电话88787935,联系人刘同志。
申述和监督电话:88787912
特此公告。
二○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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