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取消重点学校
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发展的成果,缩小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实现义务教育发展相对均衡,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汕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力争到2013年全面实现我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机会均等。
《意见》指出,要科学制定规划,合理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按照就近入学,相对集中、优化资源配置原则,启动新一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认真解决好学位紧缺问题,力争在2013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消除大班额现象;加快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学条件和生活设施,力争到2013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具备基本满足教学需要的“三室一场”、生活设施实现“五有”。600人以上和寄宿制学校须配备具有执业医师和执业护士资格的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C级以上培训证书的专职或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切实抓好学校内涵发展,各地不得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记者陈静莹 见习记者郭媛)
《意见》指出,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力争2010年底通过录用、培训、转岗、辞退等具体措施基本解决义务教育学校代课教师问题,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切实改善教师工资待遇;全面实行小学就近免试入学、初中电脑派位或对口升学制度,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举行小学升初中选拔性招生,逐步实现生源质量均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