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我市在全省率先以特区规章形式出台的《汕头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记者从昨天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暨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授牌大会获悉:我市将围绕贯彻《办法》,突出抓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今年,全市计划新增培育社会组织784个,由现在社会组织每万人2.55个发展到年底每万人4个。
据悉,我市将加大创新力度,争取以立法形式着力培育发展充满活力的行业协会商会体系。加大公益慈善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大力推行存心慈善会和蓝天义工协会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争取做到一村一社区一组织、乃至多组织,营造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使公益慈善文化成为汕头的一张名片。同时,大力培育社会事务、社区服务和文化体育等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力争今年底前,每个街道、镇建立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达到15个以上。
据介绍,目前,全市社会组织总量为1373个,我市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去年,市、区(县)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共批准筹备成立173个,7家行业协会商会被评为3A级以上等级。
(记者陈洪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