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代理记账机构的公示(聪盛企业)
依照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财政部部长令第27号) 设立深圳市聪盛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为代理记账机构。
办公场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路华兴苑B单元508
机构负责人姓名:马文聪 业务负责人姓名:梁小武
公示时间:2005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均可来电或来函向区财政局会计科如实反映公示对象的意见,反映意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的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和核实。
地址:龙岗中心城财政大楼316室 邮政编码:518172
联系人:黄国荣(联系电话:28922191传真:28922186)
龙岗区财政局
二○○五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