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街道龙岗社区西一村内涝整治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龙岗街道龙岗社区西一村内涝整治工程由深龙水通〔2010〕152号文下达投资计划,计划总投资48万元。该项目在区建设局通过邀请招标确定中标单位为四川寅河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合同价为34.26万元。监理单位为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工程于2011年9月8日开工,同年11月15日竣工。工程经相关单位共同验收已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经建设单位及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核,送审价为440 995.79元,审计审定造价为440 034.10元,核减造价为961.69元,核减率为0.22%(详见附表)。
三、工程财务审计情况
截至审计日止,龙岗街道办没有收到该工程相关拨款。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基本执行了建设程序。
五、存在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961.69元。主要核减原因为招标代理费按中标价结算核减961.69元。
六、审计处理意见
对多计工程造价961.69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961.69元应予以调减,工程造价应以审定造价440 034.10元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