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区司法局三加强聚法治之力助推民族宗教工作
今年以来,海陵区司法局围绕民族宗教工作重点要点,紧密结合司法行政职能,扎实开展相关工作,努力营造“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法治氛围。
加强学习宣传,强化思想引领。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中层干部必学必训内容,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在宗教场所开展以宣传***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少数民族群众宣传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依法开展宗教活动,加强民族团结。邀请专业律师结合法律实务中的相关宗教案例,为宗教界人士进行法治主题宣讲,教育引导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宗教类法治文化活动10余场,覆盖200余人次。
加强法治建设,突出依法治理。推进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制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实施方案》,针对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全区败诉案件频发领域、综合执法实际需求等,合理安排集中培训课程,助力民宗局依据专业领域执法情况制定培训方案,形成“1+N”培训模式。今年以来,已组织开展区级培训2次,有效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宗教法治文化氛围渲染,组织有才华的“法律明白人”编写“三句半”“相声”“小品”等宗教相关法律法规的文艺作品,利用重要节点及一些少数民族节日,开展趣味性普法。在一些教徒集中的地方打造法治文化墙,将宗教法律融于景,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感受到法治的熏陶,传递和谐社会正能量。
加强排查化解,维护安全稳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各级各类调解组织严密部署专项活动,进一步夯实民族宗教工作责任制,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拧紧责任链条,合力推进矛盾化解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充分发挥“调解+网格”基层治理优势,将全区742名“老娘舅”调解员融入738个网格,聚焦民族宗教领域,落实网格日排查、村(社区)周排查制度,积极开展矛盾排查、纠纷化解和易激化矛盾提前介入等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排查3810次,其中民族宗教领域排查226次,参与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纠纷6件。严格执行民族宗教领域重大纠纷零报告制度,强化重点领域矛盾风险防范。今年以来,民族宗教领域未发生群体性矛盾纠纷。加强对辖区内纠纷特点、成因、规律的分析和把握,定期召开矛盾纠纷分析研判会议,提出应对之策,形成分析报告,实现矛盾纠纷的实时预警、实时研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