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源医药包装用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深圳市三源医药包装用品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4年07月8日至2014年07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608;
邮编:518172。
联系电话:0755-28948296
传真:0755-289482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深圳市三源包装用品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三源包装用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同乐社区新布新路23号兴业科技园A4栋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景泰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按申报从事喷雾器、塑料制品、精密五金机械、模具的生产加工,主要工艺为(1)注塑/吹塑成型、修边、品检、包装,(2)车床/铣床/冲床/数控中心/钻床加工、装配、试模、检验、包装,经营面积为8155.45平方米,总投资14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可纳入横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标准后,排入污水收集管道进入横岭污水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则项目生活污水对受纳水体龙岗河造成的影响小,最终排入龙岗河。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出水浓度以及***标准排放限。因此,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满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标准,因而项目生活污水对周围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有机废气(G1):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塑胶料受热熔化时及吹塑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其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非甲烷总烃,产生量17.5kg/a。该类废气对中枢神经系统和造血组织及神经系统在损害,如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长期接触并吸入该有机废气会引起急性中毒和呼吸道疾病。该有机废气没有集中收集处理,属无组织排放,对车间环境和员工健康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因而建设单位应采取进一步治理措施。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其噪声值约为65~85dB(A)。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因此项目在夜间对外界环境没有影响。项目所在厂房为砖混结构,根据《环境噪声控制工程》(高等教育出版社),墙体隔声量达25dB(A)。为了进一步降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拟采取措施如下:尽量选取高效能、低能耗、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垫;对空压机、冷却塔底座设置减震垫,运行时紧闭门窗;注意设备维护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设备摩擦噪声;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禁止高噪声设备在中午12时至14时,晚上22时至次日6时运行。经上述处理措施及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外1米处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产生的噪声对工业宿舍、出租屋及周围声环境影响甚微。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统一收集后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 |
项目选址不位于深圳市规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如能按报告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治理,且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则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此建设是可行的。 |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表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项目环境信息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