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地字第440***********9号440***********7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公示
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科技城11(下雪村)城市更新项目南片区,位于坂田街道坂雪岗科技城片区平南铁路和环城东路交汇处西北侧。目前更新单元02-05、02-06地块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02-05地块:地字第440***********9号,02-06地块:地字第440***********7号)。现深圳市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变更该项目用地规划许可内容,龙岗区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
一、变更内容
(一)02-05地块
1、建筑覆盖率:将“一级≤40%”变更为“一级≤45%”;
2、备注:增加“允许与02-06地块间设置连接规划四路的共用车行通道,通道的宽度、线位等可在下阶段设计中研究确定”。
(二)02-06地块
1、建筑覆盖率:将“一级≤40%”变更为“一级≤45%”;
2、备注:增加“允许与02-05地块间设置连接规划四路的共用车行通道,通道的宽度、线位等可在下阶段设计中研究确定”。
二、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腾飞路天安数码城6号大厦
2、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坂雪岗科技城片区平南铁路和环城东路交汇处西北侧
(二)平面媒体展示
深圳商报
(三)网上展示
龙岗政府在线(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网站http://www.lg.gov.cn/bmzz/csgxj/
三、公示时间
为期11个自然日,自2021年7月2日起至2021年7月12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对变更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窗口,龙岗区龙岗中心城龙翔大道8033-1号。
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28948310。
特此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