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湾区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2019年工作计划报告
2018年,我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和《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切实加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我区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一)加强部署落实和工作指导,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落实
一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围绕《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工作部署,通过定期梳理、全面自查、加强督促等措施促进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二是做好依法行政考评相关工作。做好2017年度省、市依法行政考评迎检工作,实地考评取得99.9分,得到考核组领导的肯定。结合社会评议分数综合排名,我区在全市各行政区中排名第二。完成对各部门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发挥好考评指挥棒作用,针对各项考评发现问题逐项整改,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三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印发《珠海市金湾区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全年重点工作,确保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加快建成法治政府,提升各镇各部门贯彻落实成效。
(二)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及时做好上级下放事权承接工作。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政务服务“全城通办”事权下放目录的通知》精神,区人社局、区海农水务局、区食药监局等部门已签订下放协议,完成相关事项承接工作。全面梳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共梳理事项892项,推出政务服务审批工作机制,提供企业登记一站式服务,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并延伸下沉企业登记一站联办业务至两镇。优化政府、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审批工作。实现政府项目从申请立项到办结施工许可证平均用时82.65天(自然日),企业项目从申请备案到办结施工许可证平均用时89天(自然日),项目总审批用时均不超过35个工作日。二是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开展对涉及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清理工作。制定《关于公布“减证便民”各类证明事项清理结果的通知》,取消证明事项20项,切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三是努力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制订《金湾区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在《珠海市金湾区区级政府部门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中公布61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四是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升级改造工作,区、镇、村(社区)三级事项已实现网上申办,构建以网厅为核心,以区、镇、村(社区)政务服务机构为主体的政务服务体系,实现基层公共服务事项“一站式”办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金湾分站共26个部门提供530项在线业务办理事项,办理事项共6004项。扎实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截至11月,已认领事项6031项,梳理事项6031项,完成率100%。
(三)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夯实制度建设,为金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法律依托。结合金湾实际,在保证通过合法性审查的前提下,进一步发挥规范性文件与经济建设之间互动作用。年内审查《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用地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金湾区关于鼓励和支持建筑业企业落户的实施办法》《金湾优质产品推荐目录管理办法(试行)》《金湾区加强科技创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等多个扶持政策,助力金湾构建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引领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有效促进产业集约发展。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日常监督和检查。认真落实《珠海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日常监督和检查,定期抽查规范性文件的报审、编号和公布情况。将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评,督促约束相关单位履行规范性文件公开的相关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贯彻执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执行“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和有效期制度。全年共审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率保持100%。
三是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新一轮清理工作。由区法制局牵头,对“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证明事项清理等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清理,有效保障政令畅通和法制统一。其中,经部门初审、集中审核、意见反馈、研究论证等一系列清理工作程序,对我区规范性文件清理形成最终清理意见,共清理规范性文件6件(其中,“放管服”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拟废止文件2件、证明事项清理拟修改文件4件)。各部门继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启动规范性文件修改工作。
四是有序推进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工作。为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区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确保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积极开展对规范性文件开展实施后评估工作。积极推动起草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执行效果、合法性、合理性和操作性进行全面评估,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四)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增强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出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定(试行)》,积极落实《珠海市金湾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从程序上有效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积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工作,构建起全区自上而下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认真依照《珠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及相关规定,在3月底前发布《2018年度金湾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积极推进金湾区航空新城中学、金湾区产业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等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切实加强政策梳理、调查研究和法律论证,确保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依规。纳入目录范围的事项由承办单位严格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同时推进镇政府及区各部门分别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听证事项目录,督促各单位依照规定执行法定程序。
三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发挥参谋作用,区法制局积极开展区政府各项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合同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全过程法律把关,防范法律风险。自2015年底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室挂牌成立至今,我区政府法律顾问实现区、镇全覆盖,形成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学者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点项目建设、征收拆迁、社会重大矛盾纠纷等方面,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审慎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使区政府、各部门的决策在法律层面上更加完善。2018年,区法制局多次参加区政府常务会议、土地联席会议及各类专题研讨会议等,对各项行政决策从法律层面仔细研究,认真分析决策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尽可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建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全年收到政府及各部门书面征求意见306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306件。其中,按照区政府工作安排,对小林村宅基地买卖、鱼林村承包合同等重大村民权益纠纷、三灶管理区青湾土地执行案、三灶管理区地股案、信息公开案件等重大疑难法律事务,以及航空城市民艺术中心、产业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招商项目等重大法律事务、心和制衣劳资纠纷、农村征地历史遗留问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多次召开业务会议进行讨论,征求相关单位意见,慎重提出法律意见,有效预防社会不稳定事件发生。各镇法律顾问除了处理镇涉法事务外,还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做好换届选举、土地征收补偿、不动产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法事务,有效防范基层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和社会风险。
(五)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经济社会秩序
一是配合机构改革工作,优化执法力量配置。根据机构改革总体部署,认真做好职能梳理工作,重点对区政府行政机构设置、职能转变、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强化社会管理、解决职责交叉等情况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金湾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的通知》,支持、指导全区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召开全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培训及部署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有效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有计划地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针对不同部门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检查重点,并将日常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组织对全区各部门执法案卷评查整改工作,指导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推进网上行政执法大数据建设,推动全区行政处罚裁量权信息和处罚结果信息一站式公开和查询。
四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分别在2月8日、10月22日、12月18日举办三期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班。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工作顺利推进,3月及11月组织两期执法人员网络考试,37人次参加考试,其中35人考试合格,合格率为94.59%。年内共接收19人提交的办证申请,已办理新证及到期换证15张,注销行政执法证2张,没有发生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的情形。
(六)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印发《金湾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进一步加强办公室系统业务规范化管理的若干措施》《金湾区政府门户网站考评方案》,建立政务公开会商机制,梳理重点工作,抓住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环节,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依法主动公开信息,落实建设法治政府要求,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更好地回应公众关切。
二是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结合年初***大督查工作关于“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调整我区权责清单,共计调整10个类别、4600项事项清单,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完善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事项类型、实施编码、行使内容等要素,完善网上办理流程图及网上办理流程说明。
三是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领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是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主要平台,继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优化栏目布局,合理规划栏目模块,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共计20879条,浏览次数1524,883次,独立访客498415人。
五是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每季度邀请区政府法律顾问进行依申请公开业务培训,逐步在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监督措施、具体工作安排等方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2018年,区政府共收到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共19宗,办结19宗,有效维护信息公开申请人权益。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主动接受内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切实落实重大决策提请人大审议制度。对区人大、区政协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提案,按照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区政府五个职能部门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评议。全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2件、政协委员提案57件,办结率100%。不断完善信访举报邮箱举报平台,对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置。全年全区接受初信初访案件263宗,及时办结212宗,办结率80.6%(其余51宗正按程序办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9批26宗突出信访问题,通过书面形式重点交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高度重视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工作,确保其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法独立开展相关工作。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区长赵伟媛同志围绕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主题,区委各部委围绕“三大”工作主题开展在线访谈共7次,分别就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等方面问题与网友进行交流,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运用珠海金湾微信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政策解读类微信。推出《每周快检》《这1周》等栏目,针对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养老服务等方面进行热点解读,全方位接受监督。
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以来,办理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6宗,乡镇及各部门行政应诉案件17宗。依法履行诉讼义务、行使诉讼权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步入新常态,被诉行政机关主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本年度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负责人出庭7宗,取得良好效果。
完善行政纠错问责机制。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及我区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突出问题,确保政令畅通。通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廉政谈话、述责述廉等方式,压紧压实政府系统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部门各单位严守纪律规矩,严格依法依规依纪行使权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土地征收、扶贫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行为以及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问题。
(八)促进公正、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形成,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比率
一是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大力学习人民调解“枫桥经验”,两镇及21个村(社区)全部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企业调解委会8个,行业性专业性劳动争议人民调委会2个,婚姻调解委员会1个,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1个,实现调解组织全面覆盖,基本形成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体系。2018年全区共开展矛盾排查75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54件,成功1651件,成功率99.82%。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18年,区政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宗,受理4宗,全部均按时办结,其中维持2宗,终止2宗。以最大的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不跑腿,区政府打破“各自为政、条块割裂”的行政壁垒、数据壁垒,配合市政府实施行政复议事项“全城通办”服务,代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市政府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积极参与复议资源整合,办案标准统一,复议的权威性得到大幅提升。三是做好信访处理工作。制定接访流程图等一系列规范文本,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引进律师、心理咨询师、党代表等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设立中立法律服务社金湾服务站,每天安排1名律师在区信访局为来访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共接受群众咨询68批357人次,有效推进一批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成功导入司法途径和处理;聘请1名心理咨询师在区信访局参与矛盾化解工作,为重点信访人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缓和社会矛盾。积极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参与矛盾化解工作。建立完善信访研判、督办、提醒、约谈、问责等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有权处理机关和属地源头预防和解决问题的责任,一批重复到省进京上访重点问题得到妥善化解,实现息诉罢访。
(九)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重要内容。将“加强法治建设、依法办事的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在考察干部中注重考察了解干部法治观念、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依法办事等方面现实表现。积极开展区政府领导干部专题学法和法治培训活动。6月21日金湾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宪法专题学习会,领导干部通过系统深入的专题学习,对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有了深刻的认识,并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2018年2月、10月、12月区法制局分别举办了三期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讲座,促进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的提升。区普法办认真组织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印发宪法两万本派发到全区国家工作人员手中,掀起学习宪法高潮。开展全区首次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评议活动,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发动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开展线上学考活动,全区共有2928人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上进行学考,属全市区级学考人员最多。
2018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离全面建成法治政府还有较大的距离。一是政府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还有待提升。特别是重大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在出台之前还需提高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的参与度。二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的问题还有待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环节和效率、部门之间的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还有优化的空间。三是行政监督和追责还有待加强。有些行政机关办事程序设置不合理,办事环节比较复杂,怕担责任、相互推诿甚至“踢皮球”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提升。
二、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设想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更加勤于务实、更加勇于开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领域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促进法治政府早日建成。
(一)加强重点领域的制度建设,为珠海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提供法制保障
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创新创业、推进金湾质量和标准建设、引进和培育人才、加强城市管理治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领域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着力通过制度建设形式推动和落实改革举措。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公众的参与度,切实倾听民意、汇聚民智,凝聚共识、推动改革。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社会评估工作,及时清理、修改相关阻碍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创新的规范性文件。
(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向更高层次发展,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简化、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论证、合理分配管理和服务事权,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纵向和横向信息互联共享,确保事权转移无缝衔接。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继续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
研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落实重大决策向人大报告制度,解决依法决策的首要关键问题。加强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事项的督查。进一步规范决策启动前的论证、风险评估、听取意见后的处理和反馈、执行后的纠错和调整等工作程序。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全覆盖、全流程参与政府决策,有效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四)加快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良好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全面推广执法全过程记录模式,完善执法公示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辅助人员规范化管理机制。积极推广利用高科技手段辅助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做好执法权争议事项协调,强化以执法案卷评查、重大疑难行政执法案件研判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加大考评督促和组织保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改进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式,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更好发挥考评的“指挥棒”功能;结合机构改革和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的意见,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基层一线执法队伍力量建设;根据复议、诉讼、仲裁等案件办理情况,及时总结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业务指导,提高行政机关履职能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督导和检查,确保按期完成国家、省和市部署的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六)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和工作监督。认真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依法在规定时限内报送规范性文件,接受备案审查。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财政、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督促政府工作人员真正把钱管好、把权用好、把责履好。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
(七)畅通诉求渠道,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严格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细化完善行政复议程序工作,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做好并完善行政应诉工作,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切实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八)紧盯“关键少数”,提高政府队伍法治意识和能力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常态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对领导干部违法行政的追责问责力度。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加强政府法制队伍依法行政的能力保障,加强法制工作指导,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和培训学习。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