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事故高发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总结的报告
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印发 2020 年全市各相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安办〔2020〕35 号)和《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罗湖区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广泛开展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培训
罗湖区认真落实市局指示要求,深刻吸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改革创新,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环节管理,推动辖区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是制定印发《罗湖区 2020 年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安办〔2020〕30 号),迅速部署开展工作。二是进行各层级的分级分类培训宣贯工作,分别于 5 月 12 日、13 日对辖区 10 个街道办的 50 名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分级分类培训和系统操作培训。
二、全覆盖摸排全区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实施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组织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市、区工作方案和分级方法,摸排本辖区 300 余家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晰、动态掌握。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结合摸排情况,根据使用危险化学品风险等级,按要求录入全市统一平台系统。截至2020 年 6 月 1 日,罗湖区已注册的工贸企业 759 家,已录入系统的使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 248 家,占比 32%,各个街道已完成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审核确认 181 家,完成审核率为 73%。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街道组织人员摸排覆盖面不够,系统录入与实际情况还存在较大差距。二是企业对分类分级填报信息不准确,不能正确辨识危险化学品,对基础的升、吨、克换算不准确,造成分级与企业实际不符合。三是街道层面审核不及时,相关企业信息把关不严,对中间仓与周转仓认识不到位,对危险化学品的品种、储量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装置)的基本情况多次确认造成信息延误审核。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罗湖区将根据工作方案的时间节点,继续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督促企业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突出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