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法院推行电子送达提高审判效率
近日,区法院出台《关于在民商事案件中采用电子邮件送达诉讼文书的暂行规定》,从6月21日起,该院将通过专用电子邮箱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和诉讼资料,当事人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向法院提交诉讼资料。此举进一步提高了送达效率,为群众提供了更为便捷的司法服务。主要做法:一是多种类涵盖,方便群众办事。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对当事人同意选择电子送达的,法院将此种采取方式送达。同时,通过电子邮件送达的诉讼资料种类不局限于法院的通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还包括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答辩状、申请书等诉讼资料,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来回跑法院提交、领取诉讼资料的次数,为人民群众提供最贴心的服务。二是强化技术手段,确保资料安全。以各审判业务庭为单位,设立专用电子邮箱,方便当事人识别。传送的文件一律采用不可修改的PDF格式,防止篡改。各部门派专人维护计算机和专用邮箱的安全,及时接收、备份电子邮件。同时,为保护当事人诉讼利益,对当事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支付令和决定书均不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三是人性化设置,保证送达信息及时获悉。在进行电子送达时,除专用邮箱具有自动发送短信提醒通知功能外,书记员还将采取电话通知、法院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示的方式提醒当事人,确保当事人及时获得邮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