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2号(总第066号)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结果
根据《深圳市对口支援甘肃省受灾严重地区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广东省深圳市对口支援甘肃省受灾严重地区恢复重建工作框架协议》、审计署和广东省审计厅关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深圳市审计局印发了《深圳市审计局对口支援甘肃省受灾严重地区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对对口支援资金物资的筹措管理情况、拨付使用情况和直接援建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审计。现将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援建基本情况
截至2009年6月30日,深圳市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到位159 524.85万元,已使用153 818.38万元,其中,拨付甘肃省财政厅、建设厅、民政厅等部门110 925.52万元,拨付深圳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前方指挥部、项目建设组41 500万元,其他经费1 392.86万元。
深圳市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前方指挥部、项目建设组负责直接援建项目的设计、建设和监理工作。深圳对口援建前方指挥部一手抓项目建设,一手抓制度建设,制定了《深圳市对口支援甘肃省受灾严重地区恢复重建项目和实物工作量确认规程》、《深圳市对口支援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对口支援前方指挥部行政管理暂行办法》等12项制度。直接援建项目先期开工工程的设计、勘察、咨询、施工直接发包产生承包单位,后期开工项目实行招投标程序产生承包单位。
二、***审计情况和审计评价
从2008年8月开始,深圳市审计局对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和康县过渡安置房、高考应急板房,以及武都区、文县、康县及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等三县一区恢复重建项目中的直接援建项目实施全过程***审计。审计结果显示,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逐步建立完善了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规范,并在项目建设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援建工程进展顺利,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一)文县、康县过渡安置活动板房及高考应急板房工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达成的协议,由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陇南市政府提出活动板房建设需求,经深圳市政府办公会议同意,深圳市在陇南市文县和康县的城镇集中建设活动板房5600套(含600套高考用房)。工程已按照合同要求提前完成建设,并经验收合格,移交给当地接收单位。经当地建设局、建设单位确认调整,实际施工板房为5663套,面积11.66万M2。
2008年10月至12月,深圳市审计局对活动板房工程及板房监理、设计费结算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共计100 502 768.34元,审定金额为97 191 050.21元,核减3 311 718.13元,核减率为3.30%。
(二)直接援建项目
按照《广东省深圳市对口支援甘肃省受灾严重地区恢复重建工作框架协议》和两地政府共同协商,确定援建项目23项,建设规模23.59万M2,初步测算总投资5.36亿元(不含室外配套设施费),分别是:文县9项,康县5项,武都区5项,舟曲县4项。目前工程已全部开工,其中6项工程已竣工。其余工程预计2010年上半年全部完工。
2009年以来,深圳市审计局先后完成了文县一中教学楼工程预算审计和武都区城关中学等20个工程施工图预算审计,送审金额共计339 961 513.37元,审定金额为330 249 322.74元,核减9 712 190.63元,核减率为2.86%。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部分结算资料不完备,未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签字盖章确认手续。审计发现文县、康县过渡安置活动板房两项工程均未编制结算造价书,部分结算资料未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签字盖章确认手续。审计提出问题后,建设单位已经整改。
(二)部分板房未按设计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审计发现文县、康县过渡安置活动板房工程部分未按设计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部分板房防水、避雷措施尚未完成。审计提出问题后,对于部分板房未完成防水设施,建设单位已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于由当地政府完成的避雷措施,已要求当地做好避雷工作。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将各尽其职,尽快完成整改,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