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认真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为做好株洲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株洲县人民政府于印发《株洲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全面安排部署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
《通知》对普查的目的和意义、普查的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内容和时间、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及普查经费保障做了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一是层层建立责任制度。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村(居)委会要建立农业普查工作责任制;二是坚持依法普查。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三是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