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3年度珠海市市场监测工作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做好2013年度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经信生产函[2014]117号,见***1)的精神,现下达2013年度市场监测工作奖励资金(共计654000元,详见***2:《2013年市场监测工作奖励资金明细表》),奖励资金的主要用途为:
一、主管部门工作经费
由市商务局采取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相关社会组织开展市场监测网络建设、数据采集、调研分析、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技能培训等各项工作,支持商贸流通业行业统计信息平台相关工作;调动各样本企业积极性,提升市场监测队伍整体素质和相关部门的决策支持、公共服务能力,组织市场监测培训,召开市场分析会议,开展考察调研。
二、对企业数据报送工作进行补贴
采取一次性划拨资金的方式对各监测企业进行补贴,改善企业信息报送条件。
各单位应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名义挪用、侵占、截留补贴资金,我市将适时对各企业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特此通知。
珠海市商务局 珠海市财政局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