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珠海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保障水平,根据我市医疗保险运行情况,我局拟定了《关于珠海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zhrsj.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民意征集”提出意见。
二、电子邮件:zhybk8025@163.com
三、通信地址: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66号,邮编:519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珠海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
***:关于珠海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20日
***:
关于珠海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各区(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保障水平,根据我市医疗保险运行情况,现就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1年以上的,参保人住院每社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为40万元。
二、补充医疗保险高额费用补偿额度
补充医疗保险高额费用补偿每社保年度最高额度为20万元,范围为参保人符合规定的40万元以上、60万元以内(含60万元)的医疗费用。
三、补充医疗保险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额度
补充医疗保险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每社保年度最高额度为12万元,范围为参保人符合规定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的医疗费用。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