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报告
市政府:
2020年,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立足本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创新思路、主动作为,在立法、普法、信用体系建设、政务服务、数字化政府建设等方面,不断打牢业务基础,努力开拓新思路新方法,全面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素质水平,为珠海城市管理的精细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主要工作如下:
一、高质量完成各项立法任务,筑牢城市管理法治基础
(一)有序推进立法工作。
根据《珠海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我局作为《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起草单位,于2020年3月份完成《条例》送审稿并报送市司法局审查。向市司法局报送审查后,为积极推进《条例》出台,我局配合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相关材料并参加市司法局及市人大法工委召开的6场改(定)稿会、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数场立法调研座谈会,到香洲区、万山区、斗门区等地调研,列席参加《条例》的三次审议会。该条例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已于9月29日珠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将于2021年6月1日起生效施行。
(二)(二)厘清与职能部门的职权边界。
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中,我局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市司法局,参与《珠海经济特区出租屋管理条例》《珠海市文明行为条例》《珠海市排水条例》等近20部新制定条例及现行条例修订、修正案的改稿、定稿工作,依职责梳理相关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共回复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修改意见合计70多件。
(三)高质量完成规范性文件评估工作。
2020年共梳理规范性文件11件,其中,涉及我局职责的有6件,包括《珠海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珠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量化标准》《珠海市大件生活垃圾处理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高环卫工人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等。
牵头负责对《珠海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开展实施后评估。组织召开了两场专题座谈会,分别邀请了各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建筑施工企业,就《珠海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基本做法、取得实效、存在问题、改进建议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支持下,我局到建设工地现场进行了调研,了解扬尘管控措施的执行情况。汇总了各区扬尘污染防治的执法数据,向各区抽取了部分执法案卷开展了案卷评查。我局将《珠海市防治扬尘污染管理办法》实施后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形成评估报告并报送至市司法局,市司法局予以好评。
二、落实各项普法任务,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普法新格局
(一)(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
坚持贯彻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通过定期传达学习文件、专题讲座、讨论交流,结合网上教育资源等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全面、系统地学习了《宪法》《民法典》《保密法》《国家安全法》《监察法》等法律以及《***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坚持领导干部学习与调研相结合制度,党组中心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拟定调研题目,深入基层工作一线,倾听执法人员的心声与诉求,***管理与执法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二)(二)扎实开展全系统法律知识培训。
2020年我局举办了三期“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业务培训,共计培训7次,参训人员达300多人次,提升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全局学法考试,参考人员61人,参考率100%,优秀率100%。组织需申领执法证人员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综合法律考试以及省住建厅组织的专业法律考试,其中综合法律考试参考人员34名,合格率100%;专业法律考试参考人员30人,通过率100%。选派业务骨干到各区城管执法系统进行执法业务培训。
(三)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一是积极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民法典》颁布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活动。二是积极宣传《珠海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珠海经济特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办法》等本行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通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派发宣传品、招募志愿者参与城市管理执法互动等方式面对面普法。三是利用公交候车亭、立柱式广告、工地围挡、办公场所电子显示屏等平面空间,以及政务微博微信、门户网站、“城市管家”APP等新平台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增强市民的城市管理参与意识和法治意识。
(四)全面推行律师驻队试点。
自2018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律师驻队”工作模式的试点方案》以来,我局、香洲区、高新区、金湾区、高栏港区等各区城管部门均开展了律师驻队试点工作。通过对执法进行全流程介入和全方位指导,详细地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存在问题,从源头上化解了矛盾。
三、扎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建章立制。
今年印发了《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2020年城市管理和综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加快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等信用管理制度。
(二)违法行为失信惩戒见实效。
立足治本,构建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开展夜间施工噪声扰民专项治理工作;通力合作,加强对违法建设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联合推动违法建设整治。一是规范全市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案件的处理流程,各区城管部门将立案处罚的信息抄送住建部门,由住建部门督促各工地严格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对违法施工企业采取诚信扣分、责令停工等处理措施,形成治理噪声的工作合力,提高了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行为执法成效。全市各区城管执法局检查建筑工地数量3772个,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立案查处145宗,罚款686000元。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珠海)”录入“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联合惩戒”共4宗。二是根据我局印发《关于开展违法建设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采集各区局已纳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管理系统”予以暂缓登记房屋的法人或自然人名单,以及相关信息,并统一录入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珠海)”平台,进一步加大了对全市违法建设行为的整治力度,扩大实施违法建设行为相对人信用信息的运用领域,今年以来,共录入相关信息20条。
(三)开展信用承诺促行业自律。
为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减少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深入开展共享单车信用承诺宣传。我局召开了《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立法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能部门、单车企业、法律界、村居工作者、物业企业、市民代表、媒体记者等共同参与立法,并在珠海电台、电视台及各大网络平台上进行全媒体宣传。《办法》出台后,为加大宣传力度,2020年8月28日,我局组织了美团公司、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公司向香洲区、金湾区、高新区作出在属地服务经营承诺,遵守行业信用管理;我局与市精神文明建设义工协会携手,在拱北口岸附近、海滨公园、海燕桥设立了宣传点,倡导市民签名承诺文明使用骑行、规范停放共享单车,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响应与肯定。
四、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一)积极落实“全城通办”工作。
制定《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深化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具体任务、时限、责任科室,全面推进“全城通办”工作。为做好市、区之间跨层级或跨区域接件并仍由本单位自行办理的事项,积极主动联系各功能区相关部门,及时收集各区受理部门情况,为“全城通办”代接件委托合同的顺利签署打下良好基础。我局已与9个功能区完成“全城通办”代接件委托合同的签署工作。
(二)畅通渠道推进“全城通办”投诉处理机制规范化。
完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全城通办”工单办理规定》,对处理程序、办理时限、要求等内容结合实际进行补充。局系统属各科室(部门单位)均已对接数字城管系统,确保涉及“12345”工作事项,在局内部流转顺畅、无缝衔接。
(三)“互联网+监管”创新监管方式。
我局结合本部门职责认领监管事项并进行要素补充,形成了本部门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目前我局已认领监管事项目录共计17项,并已按要求及时填报相关数据。
五、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坚持学习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
2020年,我局主要负责人不断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视察广东***精神,在本单位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相关会议精神。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本单位高质量完成年度各项立法任务。
(二)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本年度,我局主要负责人积极落实相关应诉制度的要求,督促本局相关科室积极落实参与诉讼和复议相关任务,落实生效裁判。本年年度在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方面,均未有涉及我局的相关案件。
(三)继续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积极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督促本单位全体人员及时完成相关学法考试任务,本单位成绩优秀率达100%。2020年统筹举办两轮全系统“强转树”业务培训,共6期课程,并针对城市管理精细化及机关作风建设等核心问题进行专题培训。同时积极推动法治宣传队伍的建设,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和“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要求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在珠海市第三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中,我局获得全市第二名的好成绩。
六、本年度本领域法治建设领域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日常执法工作中还存在个别执法人员自身法律素质不高,依法行政的意识有所欠缺的问题,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方面我局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城管法规宣传,增强市民的守法意识,营造良好执法氛围,改善了城管执法环境。另一方面为加强队伍建设,全局组织两次法律知识专题培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我局还积极打造全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带领全体工作人员努力营造机关浓厚法治文化氛围,坚持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主线,通过法治文化氛围营造,使干部职工于无形中受法治熏陶感染。
七、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一)抓好新形势下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除不间断开展《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基础性法律法规的宣传外,我局将突出宣传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花大力气重点宣传《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在《珠海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21年6月1日正式施行前,我局拟与市普法办联合制定宣贯方案,从媒体宣传、普法教育、执法监督等方面做好普法宣传和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的引领作用,探索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贯活动,全力营造全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培训,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将进一步借助高校、党校等教育培训资源,立足城市管理和执法一线的需求,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队伍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履职能力。立足于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评价,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目标任务,拓展教育培训渠道,优化培训内容,设置国家政策、党建、思想教育类;综合法律基础知识类;城市精细化管理类(市政管理、市容管理、绿化管理等);城市管理智慧化、信息化建设类;行政执法规范化类(仪容仪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装备使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实务操作类(现场操作、岗位练兵、非现场执法、两法衔接);执法资格考试类;应急处置类;新闻宣传类;基本礼仪、公文写作、档案管理类等十大板块,加大对基层骨干和一线执法力量的培训力度,构建城市管理执法的培训体系,确保中心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培训人员专家库,由法律专业人员送法到基层城管执法部门,并吸纳局驻队律师参加,定期走访基层城管执法部门,解决基层执法疑难问题,不断提高执法效率和办案水平。
(三)严格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文件精神,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按照省、市的文件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四)继续强化执法保障。
主动前移法治监督端口,减少法制保障滞后的情况发生,加强对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及重要文件的法理性审核。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深化研究,探索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公益诉讼的有效形式。完善非诉强制执行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针对当事人拒不接受行政处罚的,定期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高行政执法的权威性。推广“小微执法”和“非接触性执法”。加强***指导一线热点、难点案件查处。定期参与重点、难点、热点案件的研判。
(五)有序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继续巩固2020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成果,对夜间施工扰民、违法建设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与信用失信惩戒的良好经验继续深化执行,并进一步探索在市容环卫、绿化、燃气等城市管理行业参照执行。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15日
(联系人:李拓霖,联系电话:2128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