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三防责任区督导责任单位责任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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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6日发表
穗增防〔2021〕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汛救灾工作***和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切实做好我区2021年三防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三防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现对三防责任区督导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调整。
特此通知。
***:三防责任区域划分及督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广州市增城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1年6月16日
***
三防责任区域划分及督导责任单位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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