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社局三举措规范社保基金管理
一是明确落实责任,以责任促进管理。成立社保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社保基金管理责任制,“一把手”是基金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坚持“一岗双责”,把维护基金安全纳入制度制定、工作部署和检查考核之中;经办人员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承担责任。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以制度规范管理。经办机构结合本险种的业务流程找出基金安全风险点,制定内部控制暂行办法、业务经办流程图,实现了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相互衔接、相互监督,防范工作人员职务岗位风险。同时,还不断完善社保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银行帐户管理制度、对帐制度、基金现场监督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流程,强化权力制约和责任追究,使基金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是有效开展基金监督,以监督强化管理。定期对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票据管理、三方对账等情况进行检查,着力现场监督。在38个人社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大厅和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明显位置张贴社会保险基金工作人员纪律和举报电话公示牌116个,大胆接受社会监督。基金网络监督软件开通后,对基金监督系统预警的信息认真核实,并及时作出处理,重视基金网络监督。该项工作已经在市局工作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兄弟县区的充分肯定。(县人社局 母松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