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从化市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从府〔2004〕7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的决定,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所拟的《从化市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电话:87961310)。
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从化市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的指示,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广大驾驶员和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广州市关于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工作方案》,现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以下简称“五进”)活动,促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特制定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的工作意见》(公交管[2004]185号),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以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为切入点,促进预防交通事故长效机制的建立,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夯实基础,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创造安全、畅通、有序、高效的交通环境,为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供有力保证。
二、总体目标及阶段性任务
总体目标:争取用三年时间,通过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努力,将交通安全宣传作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一项治本措施,以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使每一个车辆驾驶员、每一个中小学生、每一个运输企业业主、每一个进城务工人员、每一个公路沿线居民、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受到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人人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在全市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的浓厚氛围,从根本上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阶段性任务:
第一阶段(自2004年11月15日至12月20日),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大战35天,收到“短、平、快”效果,力争完成今年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管理目标。
第二阶段(自2004年12月21日至2005年2月28日),通过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集中力量、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加强元旦、春节出行高峰和春运防护期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顺利完成明年春运防护期的工作任务,为明年全年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三阶段(自2005年3月起至2007年底),通过全面、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长效机制,圆满完成活动预期目标。
三、组织领导
按现有的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构架,增加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农业局、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团市委等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五进”活动的开展进行组织、领导。
四、主要工作内容和方式
(一)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
通过建立责任制,结合创建“平安大道”,在公路沿线广泛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村活动,建成一批高质量的交通安全村,扎实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工作,力争做到《村民交通安全须知》家喻户晓,村民(包括村内外来人员)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90%以上,村内的中小学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100%,行车、走路抽查合格率达80%以上,全村杜绝摩托车超载、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现象;第三阶段,力争“交通安全村”建设工作100%达标。
“进农村”工作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管委会组织,村委会负责实施,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农业局予以指导、配合、协助。
1、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要由镇长、主任、村长担任本镇、街道、村交通安全责任人,确保有工作经费、人员、设备的落实,以保障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把交通安全纳入行政村(居委会)及相关责任人的年度考核中。
2、建立“一村一警一干”包村宣传管理制度,发挥交通安全宣传阵地作用。各村都有一名派出所或辖区交警中队的民警负责联系和指导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各村都有一名村干部为骨干,招聘若干名交通协管员,组成宣传管理队伍,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检查、管理等工作。同时,各村还要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在公路旁至少设立一块固定的交通宣传牌,在村内设有宣传橱窗和宣传标语口号,有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展室,重点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展出典型重、特大交通事故案例宣传挂图,观看宣传光盘等。
3、管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车。
一是建立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台帐。各镇(街)、村要对本镇(街)、村的车主、驾驶员(包括村内外来人员)登记造册,见人见车,建立台帐,要求驾驶员管理台帐包括驾驶姓名、性别、年龄、证件有效期、准驾车型等内容,还应单独调查登记经常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名单;机动车管理台帐包括村内机动车数量、购买日期、报废时限、变更等情况。同时做到定期与车主和驾驶员面对面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二是切实落实“村管摩托车”制度。各行政村(居委会)要负责辖区内的日常交通安全的管理,主要是在村内管理摩托车行车秩序,对村民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纠正和教育,做到保证交通违法行为不出村的效果。出租屋主要对租户(尤其是外来人员)的摩托车负责管理,不得出租房屋给驾驶无牌证车辆的人员。
三是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市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建设市政、交通、公路等部门在街道、镇、村、公路沿线单位出入的所有路口设置警示桩、减速带、警示锥形筒、交通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各街道、镇村、公路沿线单位负责保障辖区内交通安全设施的不受破坏,通过保护和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四是加强对农用拖拉机的管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会同市农业局、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对全市农村的拖拉机及其驾驶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顿,组织拖拉机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考试,观看交通安全宣传光盘,严格对拖拉机驾驶员考试、发证和年审工作。各镇村要严格杜绝拖拉机载人现象,并要从源头上制止有严重隐患的拖拉机上路。
(二)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
结合实施“畅通工程”,以市区为重点,以创建交通安全社区为载体,以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为目标,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社会化。力争做到《居民文明交通须知》家喻户晓,社区居民(包括外来人员)和中小学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100%以上,行车、走路抽查合格率达85%以上,驾驶员无严重交通违法纪录;第三阶段,力争“交通安全社区”建设工作100%达标。
“进社区”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各居委会、社区警务室负责实施,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团市委予以指导、配合和协助。
1、建立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建立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要由街道办事处主任、居委会主任担任本街道、社区交通安全责任人,确保有充足的经费、人员、设备,以保障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工作的顺利开展。辖内各居委会、社区警务室联合物业管理公司成立工作组,充分发挥各方的管理、服务职能,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居民(包括外来人员)的交通宣传教育。同时,各街道办事处要把交通安全纳入居委会及相关责任人的年度考核中。
2、建立社区宣传工作网络,做到社区群众性交通安全活动丰富多彩,宣传气氛浓厚。
一是各社区要有一名派出所专区民警或交警中队民警负责联系和指导交通宣传工作,一批街道办和居委会干部为骨干,同时聘请部分下岗工人组成宣传工作组深入社区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常抓不懈地深入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二是各社区临街道路至少设立一块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标语,社区内至少有一块交通宣传栏或宣传橱窗,至少有两条以上的宣传标语、口号、警句,有一个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展室和音像播放设备。
三是联合物业管理公司,利用社区信息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同时结合社区群体活动,充分利用社区每一次的文体娱乐活动进行交通安全宣传。
四是争取各级团组织的支持和配合,定期组织共青团员、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交通安全文艺表演、派发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3、建立一本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台账。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要对本街道、社区的车主、驾驶员(包括外来人员)登记造册,见人见车,建立台帐,要求驾驶员管理台帐包括驾驶姓名、性别、年龄、领证日期、有效期、准驾车型等内容;机动车管理台帐包括社区内机动车(包括外来人员的车辆)数量、购买日期、报废时限、变更等情况。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社区警务室负责对辖内机动车进行管理,出租屋主要对租户(尤其是外来人员)摩托车的违法行为承担管理责任。
4、整治社区内交通安全隐患和停车秩序。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负责聘请交通协管员,联合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整治社区内的交通安全隐患和停车秩序,确保社区内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
(三)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
由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牵头,市交通局全力协助,市公安局积极配合,对辖区所有企业,尤其以运输企业、专业运输单位特别是客运企业、汽车站作为重点,以客运车辆业主及驾驶员为主要教育对象,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目标,以交通安全村(社区)为参照条件,在企业的帮助和支持下,建设交通安全企业(单位),力争企业员工无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客运车辆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记录。
1、建立责任制和倒查制度。市安监局要对企业单位的交通安全工作,要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要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交通安全工作的成效,要纳入企业单位领导的考核内容之一;凡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倒查,并逐级追究责任。
2、完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制度。交通安全企业应当有一名交警联系和指导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有一名单位领导负责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配备数名交通安全员,把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纳入安全生产统筹管理,对企业员工进行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有一套宣传工作制度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定期学习教育制度,有一套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有一块固定的宣传学习园地,企业内和门口设有交通安全标语或警句。
3、建立详细的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台账。各企业必须依照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的机动车和驾驶员登记造册,同时要将本单位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及交通事故肇事情况进行备案,作为个人评先的依据。
4、建立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和考试制度。一是建立逢进必考制度。凡需各企业准备录用的人员,必须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考试,合格的才能录用;二是各企业单位要经常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并进行考试,考试成绩要作为个人评先依据;还要规定凡机动车驾驶员,因考试不及格的,不能驾驶车辆上路,直到考试合格为止;三是各企业要加强对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的管理,教育员工不得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不得无证驾驶、不得乘搭无牌无证车辆、严禁不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
5、建立车辆检验制度。一是各企业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出车前对车辆技术状况要进行认真的检查,防止“病车”上路,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厂区内;二是车辆要按期到车管部门进行审验,绝不能驾驶过期审验的车和即将报废车辆上路,达到报废期的一定要按期报废。
(四)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
全面实行“警纠校处”制度,全面推进交通安全教育进学校、进课堂,以创建交通安全学校为目标,力争学校教职工和学生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100%,行车、走路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学校教职工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
由市教育局组织,各中(中专)小学校负责实施,各镇(街)、市公安局、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团市委、各镇(街)教办对该项工作进行指导、协助和配合。
1、全面实行“警纠校处”制度。
一是学校定期检查登记学生携卡情况,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较多的学生、学校负责加强教育管理。
二是市公安局要及时汇总查处学生违法情况,定期向市教育局通报查处学生违法最多的3个镇(街)及每个镇(街)查处最多学生违法的3所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将警纠校处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考核责任制度,纳入考勤指标。
三是镇(街)教办要及时汇总镇(街)“警纠校处”中查处的各个学校学生交通违法的情况,并将具体数字定期上报给市教育局和本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根据辖区各中小学校的学生交通违法情况,联合镇(街)教办对交通违法行为较多的学校、学生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是市教育局、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镇(街)教办要建立通报制度,按各自管辖范围,将学生交通违法情况及因违法行为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情况通报给各有关学校,并将各学校的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五是建立奖惩制度。每学期末,学校将学生的交通违法情况作为该生品行考核或评优的依据;在校学生的交通违法情况列入该校年终(学年)评先的依据之一。
2、建立校外辅导员制度。各学校要聘请一名派出所、交警中队的民警或市普法办同志担任校外辅导员,负责联系和指导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有一名校领导担任交通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做到有一个宣传教育活动展室,有一个固定的宣传专栏,校内外要有若干条宣传标语和警句。校外辅导员每个学期至少有2次深入学校讲授交通安全教育课。
3、建立少年交警队,参与维护交通。团市委牵头组建少年交警队,定期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派发交通安全宣传品,维护学校附近道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秩序,亲身体验交通管理现状,教育学生树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五)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
在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渠道,推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工作。
1、开辟交通安全专栏。市委宣传部要牵头组织新闻媒体,大力进行宣传报道。在电视、电台、报纸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题节目,在各报纸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做到“广播天天有声、电视天天有影、报纸天天有文”,形成立体式宣传效果,通过电台、电视、报纸,把交通安全宣传延伸到每一个家庭。
2、发挥中小学生小手拉大手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市文明办要牵头举办全市“小手拉大手,共创文明交通”活动。以各种形式的交通安全征文、法律知识比赛和交通安全文艺会演,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带动学生家长一起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从而促进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使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发挥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的促进工作。
一是各街道(镇)、村(居)委会、社区要通过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社区、交通安全企业的宣传教育活动,使辖区内每一个家庭,特别是有车家庭和有机动车驾驶员的家庭,受到一次深刻的交通安全教育。
二是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加大资金投入,制作单张宣传资料或宣传小册子,派发到每家每户,争取做到不漏镇(街),镇(街)不漏村(居)委会,村(居)委会不漏户,户不漏人。
三是村(居)委会的交通安全员要确实负起责任,深入到每个家庭进行“传帮带”,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对发生在身边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制止,消除不安全隐患。
五、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五进”活动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前移,是抓好基础教育的重大举措,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基础性工作,是治本工程,要常抓不懈。各级部门要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为“五进”工作充足的资金、人员,力争“五进”活动取得明显效果,有效地提高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将把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情况、交通事故宗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等指标纳入每个街道、村镇、企业等单位的年度责任考核,切实督促各单位加强对辖区农民、居民、学生(包括辖区内的外来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负责对辖区内各村(居)委会、企业、学校等单位的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
(三)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相关单位要紧紧围绕“五进”活动的目标和工作重点,认真研究,结合辖区和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工作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全市联动工作中,确保足够的资金、设备和人员到位。
(四)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要建立交通事故通报制度,有能力的可建立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制度。
(五)畅通渠道,做好信息上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五进”活动开展的指导和督促检查,注意收集情况,做好活动情况的上报和通报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在活动开展的第一、二阶段要把每半个月的活动开展情况定期(每月的2日、17日上午10时前)以书面形式进行总结并填报附表1、2(见***1、***2)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人:高炎彬,电话:87961310,传真:87961330)。活动开展的第三阶段,做到有情况及时报。
(六)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各单位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中,要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市联席会议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在“五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