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横沥镇城管办购买2017年下半年240L垃圾分类桶的公告(第三次)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15)的通知》,结合我镇的实际需要。经集体研究决定通过询价方式,选定供应商。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城市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 联系电话:84969635
询价监督机构:南沙区横沥镇纪检监察办公室
投诉电话:84961702
二、采购地点:横沥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预算投资额:100000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采购内容:购买240L垃圾分类桶,以266个为最低竞标个数,10万元为总价,以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且单价最低者(数量最多)进行采购。(附参数)
六、报名需携带的资料:凭相关塑料制品或环保设备类资质的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盖公章。
七、参加询价会单位需准备资料:凭相关塑料制品或环保设备类资质的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符合相关技术参数质量检测报告,项目报价相关资料,并携带240L垃圾桶(其他垃圾桶)样品一个,一式三份密封到现场参与,以上复印件均盖公章。
八、中标单位确定
以符合相关条件的报价进行比较,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且单价最低者(数量最多)为中标单位。
九、发布时间:2018年2月23日。
报名时间:2018年2月24日上午9时30分至2018年3月1日下午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横沥镇财政所。
十、询价时间:2018年3月2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询价开标地点:横沥镇政府新楼一楼会议室。
十二、付款方式
货物交付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提供***后,一个月内采用支票或转账支付形式结清款项。
十三、注意事项
(一)确定供应商后七个工作日内,由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与供应商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货物送至横沥镇城管办指定地点。
(二)确定中标单位后,投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设计垃圾桶身的图案及样式。
(三)在供应商未供货前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由采购单位审核,如采购报告不符合质量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取消中标单位资格,并由预成交供应商第二名替补。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城市管理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