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救助管理中心成功护送一名流浪人员返家
3月17日,区救助管理中心成功护送1名离家十余载的流浪乞讨人员高某返回惠州市家中。
今年1月初,区救助管理小分队现场巡查时在市桥西园公园内发现一名流浪人员。该人员小儿麻痹症状明显,行动困难,不能正常说话,也不会写字,无法提供个人身份信息。为让该流浪人员得到有效救助,小分队将其转送至区救助管理中心。区救助管理中心接收该名流浪人员后立即启动寻亲工作,联动公安部门利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核查,成功核实该员身份信息为惠州市惠东县高某,并顺利与其母取得联系。通过拍摄身体特征照片、视频交流、当地民政干部入户走访等方式,高某母亲确认了高某的身份。由于高某母亲年事已高,区救助管理中心决定安排护送高某返乡。在等待返乡期间,高某情绪波动较大,区救助管理中心一方面加强日常生活照料,另一方面安排专业社工介入,疏导其紧张情绪。3月17日,高某在区救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陪同下顺利回家。看到苦寻13年的儿子回家,高某母亲向区救助管理中心表示衷心感谢。
区救助管理中心积极践行“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弘扬“推行阳光救助,履行兜底职责”工作理念,谱写一曲又一曲“大爱寻亲,温暖回家”的感人乐章。今年以来,区救助管理中心已成功帮助17名受助人员核实身份,其中护送返乡8人,亲属接回1人。
(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