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监局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
一、加强行政执法检查。定期组织对各县(区)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并要求各县(区)安监局每月按时上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对各地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进行适时通报。
二、严格行政执法评议。制定出台了《巴中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暂行办法》,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案卷及相关材料,问卷考试、访查、实地调查等形式,对行政执法组织领导、法律法规学习与培训、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应诉、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评议。考核评议结果与评优评先挂钩,并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
三、逗硬落实备案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各县(区)的重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一律按要求报市安监局备案,对备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把备案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逗硬进行考核。2006年以来,全市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率达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