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认真研究部署省政府规章下放职权承接工作
为做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广州市黄埔区(广州高新区、广州开发区)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63号,以下简称《决定》)组织实施,2019年8月8日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冼银崧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省级行政职权承接工作,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有成效。
《决定》日前正式发布,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调整实施11项省级行政职权,其中行政许可3项、其他职权8项;包括委托实施事项9项,下放实施事项2项。上述职权,是省委、省政府支持我区建设省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实验区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急需的权限。
《决定》发布后,我区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抓好落实。一是主动对接省直有关部门,将调整实施职权的有关文件、表证单书及标准化成果等一并承接,如区投资促进局与省商务厅加强沟通协调,已开通相关事项的账号权限;二是将承接的省级行政职权纳入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制作办事指南或办理流程,公示审批标准、技术规范,做好调整职权的交接工作,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通过模拟审批程序,不断优化审批流程;三是制定具体实施措施,严格依法规范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理时限,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接的广东人才优粤卡审批权,审批时限从法定2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
下一步,我区将抓住省实验区建设的重大契机,对职权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总结,及时研究上报职权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继续争取在营商环境改革方面出新出彩,为全省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供稿:卢迪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