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童心消防站和越秀消防救援大队培训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我中心现通过公开征集方式择优遴选具备条件的工程咨询单位为童心消防站和越秀消防救援大队培训中心项目提供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建设单位: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二)项目名称:童心消防站和越秀消防救援大队培训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二、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费用
(一)工作内容:根据省市区相关规定,为明确本项目实施流程等相关内容,需为本项目编制实施方案,内容及深度要求达到项目建议书的标准与深度,并协助建设单位报送相关部门审批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工作要求:按照建设单位的工作安排,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不得无故拖延工作时间。
(三)费用:最高投标限价11.0976万元,响应投标人按现行相关收费标准报价,并列明下浮率,最终费用以越秀区财政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四、参选单位合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备案且具有相应的人员、技术能力,可从事工程咨询。
(二)具有承接本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服务所需的工程咨询资质。
(三)参选单位自2017年11月至今完成过的相关咨询业绩。
(四)参选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五)参选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六)参选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问题。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0日共5天,公示期间,参选单位可向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咨询,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20-83520496,地址: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206。
六、参选单位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下述资料无固定格式要求)
(1)封面
(2)目录
(3)报名函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授权)
(6)服务人员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服务人员近半年的社保证明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10)相关咨询业绩资料
(11)费用报价函(自报下浮率及总价)
(12)承诺函
(13)其他资料(如有)
各参选单位按上述要求、按顺序编制报名文件并装订成册,报名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并密封递交。参选单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七、若各参选单位报价超出广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则本公告中止,并按越秀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资料的提交。有意参选的编制单位请在2020年11月20日下午15:00前将资料送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二楼206。联系人:周工,电话:020-83520496,地址:越秀区东华西路永胜街51号206。
九、其他说明
1.本次征集不接收联合体报名申请。
2.各参选单位提交资料中需明确具体服务人员身份信息,如具体实施工作人员与资料中明确的服务人员身份不符,我中心将如实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十、本公告在越秀区政府信息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及相关信息的发布,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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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童心消防站和越秀消防救援大队培训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合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