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国盈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审批前公示
肇庆市高要区国盈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审批前公示
受理时间 | 2018.5.23 |
项目名称 | 肇庆市高要区国盈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肇庆市高要区国盈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肇庆市高要区莲塘镇高斗村委会羊寮经济合作社第一卡厂房(即高要公路管养中心新桥养护站南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2°56′26″,东经112°24′31″ |
评价类别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建设规模(内容) | 肇庆市高要区国盈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位于肇庆市高要区莲塘镇高斗村委会羊寮经济合作社第一卡厂房(即高要公路管养中心新桥养护站南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2°56′26″,东经112°24′31″。法人代表为陈国波,占地面积为1800m2,建筑面积为1800m2,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该厂主要维修和包装废旧机械,销售二手机械,年产量为35套,年产值为150万。 |
项目运行期间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 废气:生产车间废气:收集后经过水帘柜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1m)H1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喷淋废水:循环使用。 固废: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全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机油、水帘柜沉淀的漆渣、废水、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噪声:隔声、减震、消音,距离衰减等综合措施。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喷漆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帘柜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最后由高度为11m的H1排气筒排放。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VOCs执行《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的第二时段标准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参照执行原因:该行业没有TVOC排放标准,排放的TVOC参照较严格行业标准】。本项目喷漆工艺产生的喷雾经收集后,通过水帘柜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处理效率可达90%以上,最后由高度为11m的H1排气筒排放。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限值。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 2 类标准,即昼间≤60 dB(A)、夜间≤50dB(A)。 固废污染物排放标准: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并施行)的相关规定,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关于印发《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生活垃圾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 |
经研究,为了体现公开、公平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十个工作日(2018年5月25日至 2018年6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受理公示期内来信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南岸街道湖西一路20号 邮编526100
联系电话:0758-8366984
传 真:0758-8366198
***:1、肇庆市高要区国盈包装机械有限公司-0091(环评报告表修改版).pdf
2、肇庆市高要区国盈包装机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