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岗位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并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档案、人事、财务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要、保密、信息宣传、信访、法治建设、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史志编纂以及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和合法性审查工作。拟定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规范文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等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拟订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准入谈判规则。拟订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
(二)医疗保障管理股。负责全县各类医疗保障基金收支核算、管理,承担县级统筹总额控制资金和异地就医结算资金核算、管理,全县医疗保障资金预决算管理。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定点医药服务评价体系,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组织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内控管理、内部审计和风险防范等制度建设。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有关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
负责全县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待遇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承担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工作,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医疗救助等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监督执行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对医疗行为的激励约束机制及对医疗费用的控制机制。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组织实施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组织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使用等工作。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和数据安全保障,建立健全相关信息发布和披露制度并牵头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机关党委。负责本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等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