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陈本平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屏山县审计局对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县老君山管理局)局长陈本平同志2012年2月至2018年11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本平同志自2012年2月至2016年6月任县老君山管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2016年7月至今任县老君山管理局局长。2014—2016分管人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16年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人事、综治维稳、信访、安全工作;2017年至今主持全面工作。
二、审计评价
陈本平同志任职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老君山管理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加强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这一主线,着力推进“建设标准化、管理信息化、经营规范化、社区现代化”四化建设,通过县老君山管理局近年开展的巡护、科研、宣教等工作,老君山保护区的动植物得到了有效保护,进一步发挥了自然保护区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并于2014年12月12日,老君山保护区荣膺“中国四川山鹧鸪之乡”的殊荣。
但审计也发现,县老君山管理局在贯彻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重大经济决策、财政财务收支、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有待改进和纠正的问题。根据《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陈本平同志应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违规签订劳务协议的问题。
(二)制定的集体决策个别内容不符合上级规定的问题。
(三)“三重一大”制度部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四)重复报销费用3680元的问题。
(五)私车公用的问题。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三十七条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陈本平同志对上述问题应承担领导责任。
对上述问题,我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县老君山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县老君山管理局已于2019年1月底追回刘思国代驾劳务费8050元及重复报销的差旅费3680元;县老君山管理局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及《县老君山管理局公务租车管理办法》并要求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