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深圳工匠之星技能大赛——黄金珠宝首饰手工制作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6〕104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区人力资源局(新区社会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选拔、培养和激励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加快推进黄金珠宝行业技能人才发展,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按照《中共深圳市委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9号)明确提出“面向全国举办‘工匠之星’技能大赛”的要求以及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总体安排,我市决定面向全国黄金珠宝行业举办2016年深圳“工匠之星”技能大赛——黄金珠宝首饰手工制作职业技能竞赛。现将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9日
2016年深圳“工匠之星”技能大赛——黄金珠宝首饰手工制作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大力弘扬“工匠精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9号)明确提出“面向全国举办‘工匠之星’技能大赛”。根据深圳市产业特点和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黄金珠宝行业技能人才发展,按照2016年深圳技能大赛总体部署,我市决定面向全国黄金珠宝行业举办2016年深圳“工匠之星”技能大赛——黄金珠宝首饰手工制作职业技能竞赛。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通过竞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造就一批在黄金珠宝首饰手工制作领域具有精湛技艺的应用型技能人才,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
协办单位:深圳百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丰艺珠宝首饰有限公司
技术指导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三、组织机构
(一)竞赛组委会。
成立2016年深圳“工匠之星”技能大赛——黄金珠宝首饰制作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和协调本次竞赛工作,成员如下:
主任委员:
王 卫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
赵忠良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黄伟平 深圳市盐田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成员:
朱 虹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崔歧平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主任
赵世宽 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局长
郭晓飞 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秘书长
马 阳 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秘书长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各项工作,成员如下:
主任:
崔歧平 深圳市职业能力鉴定指导办公室主任
赵世宽 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
孙从争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
吴映霞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副主任
杨 婷 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副局长
李勋贵 深圳技师学院珠宝系主任
成 员:黄志文、谢媛媛、何覃、方少钟、温清世、陈明、张文扬、黄翀、马国平、邹小平、欧阳春华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地点: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区行政中心423室,电话:25228427。
(三)各竞赛工作组。
根据赛事安排,设立竞赛专家组、裁判组、赛务组、监督仲裁组、设备组和秘书后勤保障组。
四、竞赛项目、标准及内容
(一)竞赛项目。
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起版)。
(二)竞赛标准。
以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有关起版的内容为基础,结合黄金珠宝行业首饰手工制作岗位技能人才培养及考核要求制定竞赛标准,组织专家统一命题。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赛组委会在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网站(www.szzx.org.cn)另行发布的技术文件。
(三)竞赛形式和内容。
本次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形式进行,不进行理论知识考核。要求选手在两天(14小时)内根据图纸完成一件组合型产品的起版制作任务,最终由裁判员根据“锯、焊、锉、整形”四个技能点进行综合评分并排定名次。
五、参赛人员及报名
(一)参赛对象。
本次竞赛面向全国黄金珠宝首饰企业,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培训费。年满18周岁并在黄金珠宝首饰企业从事相关技术工作的人员,须经企业组织竞赛选拔推荐方可报名参赛。若报名人数不足50人,则本次竞赛自动取消。
(二)报名方式。
通过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网站(www.szzx.org.cn),进入“职业技能竞赛报名系统”报名;也可通过邮寄形式,将报名表(见***1-1)邮寄到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进行报名。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5日至10月31日。
(四)报名联系单位、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联系单位:深圳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高训大厦1612室
联系人:刘强
联系电话:0755-82997882
六、竞赛安排
(一)宣传发动。本次竞赛由深圳市黄金珠宝首饰行业协会负责宣传发动各地黄金珠宝首饰行业从业人员积极参加。
(二)赛事安排。本次竞赛分赛前培训、竞赛实施、总结表彰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项目 | 内容 | 日期 | 时间 | 地点 |
赛前培训 | 技术要求讲解 | 11月25日 | 15:00—17:00 | 深圳市盐田区黄金珠宝企业 |
竞赛实施 | 模块一: 配件制作 | 11月26日 | 8:30—17:30 (8小时,1小时用餐,暂停比赛) | 深圳市盐田区黄金珠宝企业 |
模块二: 配件制作+装配 | 11月27日 | 8:30—15:30 (6小时, 1小时用餐,暂停比赛) | 深圳市盐田区黄金珠宝企业 | |
裁判员评分 | 11月27日 | 16:00-22:00 | 深圳市盐田区黄金珠宝企业 | |
总结表彰 | 技术点评及颁奖 | 11月28日 | 10:00—11:00 | 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中心多功能厅 |
以上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以竞赛组委会最新通知为准。
七、奖励办法
(一)评定奖项。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10名,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奖金500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2000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10000元,优胜奖5000元。
(二)认定为“工匠之星”。
获得第1名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匠之星”,颁发证书。
(三)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
获得前6名的选手,并具有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高级工(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颁发证书。
(四)晋升职业资格。
1.获得第1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高级技师(一级),并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2.获得第2至6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原已取得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在本次大赛中获“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可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晋升为高级技师(一级),并核发职业资格证书。
3.对其他排名靠前且成绩合格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本次竞赛核发职业资格证书总人数决赛人数的30%,且不超过40人。
八、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对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或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二)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按规定程序向监督仲裁组提出,由监督仲裁组进行裁决。
(三)监督仲裁组有权对赛场违规选手的违规行为做出查处和裁决,监督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对仲裁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四)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监督仲裁组向竞赛主办单位商讨后,做出决定。
九、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条款的解释权归2016年深圳“工匠之星”技能大赛——黄金珠宝首饰手工制作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